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使它从一开始就具有两个特征。如所周知,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商品生产,但决不能由此就把资本主义等同于商品生产。一方面,“即使绝大多数产品直接用来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没有转化为商品,从而社会生产过程按其广度和深度来说还远没有为交换价值所控制,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也能够产生”[133]。这就是说,商品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专利,早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就已经存在着商品生产。另一方面,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134]。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建立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商品生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一如马克思所说:“产品进入商业、通过商人之手的规模,取决于生产方式,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充分发展时,即在产品只是作为商品,而不是作为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时,这个规模达到自己的最大限度。”[135]商品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居于统治地位,用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一个特征。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二个特征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136]我们知道,生产关系决定社会生产的目的,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雇佣劳动制所决定,资本主义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从而实现价值增殖。因此,最大限度地榨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性目的和动机。正是着眼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目的,马克思指出:“有了以上说明,已无须重新论证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怎样决定着这种生产方式的全部性质。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137]
因此,离开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商品生产,就无法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样,离开雇佣劳动制和对工人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即资本剥削,也无法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前者体现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简单商品生产的共性,后者则体现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有别于简单商品生产的个性。由此可见,虽然说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存在于资本主义之前的劳动者个体私有制中;但是,由于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具有自身独特的生产和交换规律,而且必须遵循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一般规律;不仅包含了不同于简单商品生产的特殊规定,而且包含了简单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