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回答杰拉斯的问题,关键在于弄清楚马克思生产方式的含义。在马克思那里,生产方式是一个表示物质生产开展的具体模式,即如何进行物质生产的概念。无论是物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还是其中人与人的关系;无论是人与人的“技术—合作”关系(如分工与协作),还是人与人的“权力—支配”关系(即生产关系);甚至是它们之间的不同组合,都会决定和影响生产方式,使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来,并获得不同的内涵和外延。[126]从权力关系或生产关系方面来看,同样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却既可以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劳动者个体私有制,也可以是以他人劳动为基础的奴隶主私有制、封建地主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技术关系方面来看,同样是劳动分工,却既可以是自然分工,也可以是社会分工。自然分工与奴隶主私有制和封建地主私有制相结合,形成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的个体私有制相结合,形成商品生产;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相结合,则形成商品经济。在马克思看来,产品生产和商品生产、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就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前者如马克思所说:“在有些民族中,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相适应,需要范围是固定封闭的”[127];后者则如马克思所说:“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指经济范畴。——引注)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128]此其一。
其二,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而言,既可以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也可以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一切历史形式的公有制中,都不存在非劳动者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即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而除了劳动者的个体私有制,在一切历史形式的私有制中,都存在着非劳动者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即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129]在马克思看来,在不存在剥削关系的公有制和存在着剥削关系的私有制的基础上,会形成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前者如马克思所说:在中世纪的罗马尼亚各州,“原来的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但这种公有制不同于斯拉夫的形式,也完全不同于印度的形式”[130];后者则如马克思所说:“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历史前提,并且始终是它的基础,正像这种垄断曾是所有以前的、建立在对群众的这一或那一剥削形式上的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和基础一样。”[131]作为一种建立在剥削基础上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又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称为“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132]。以此来看,资本主义既是一种商品生产方式(区别于非商品生产方式),又是一种以剥削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区别于不以剥削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既是生产商品价值的过程,又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由此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笔者以为,理解和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是破解塔克—伍德命题、回答杰拉斯问题的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