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社会”与“阶级分化社会”究竟有何区别?为什么说资本主义社会是阶级社会,而在此之前则只存在阶级分化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性何以通过自由工人而得到体现?吉登斯给出的答案如下:
第一,自由工人的出现标志着一切共同体的瓦解,这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结果。实际上,阶级分化的社会“是一些存在阶级划分但却没有完全破坏这些社会的公社特征的社会”。在其中,“生产与自然和‘自然共同体’联系在一起。只有随着资本主义的到来,这种联系才最终被打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雇佣劳动”关系建立在显示其他社会类型特征的“自然、共同体、个体之间关系”瓦解的基础上。一方面,从雇佣劳动来看,“这意味着劳动者与‘把土地当作生产的自然条件的那种关系’的解体,与此相适应,还意味着与通过这种生产方式组织起来的‘真正的共同体’关系的破坏”;另一方面,从资本来看,则“意味着财产的商品化(财产的充分异化)和以货币为媒介的流通。这两大过程都假定了一个‘以前的生产方式……解体的时期’”。因此,作为阶级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础上,而阶级分化社会则建立在“自然共同体”的基础上。与“工人”不同,奴隶和农奴都“不是与自然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劳动者’”。[6]
第二,与第一点相联系,“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财产’与阶级分化社会的私有财产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和重要性”[7]。吉登斯“用阶级分化社会来指代一般意义上的农业国家”,认为所有这些社会与阶级社会的不同之处在于,“对私有财产的控制在这些社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自然共同体的维系和保护。[8]对此,他在社会资源的层面作了论证。在吉登斯看来,进入社会“支配性结构”的资源可以分为两种主要类型:一类是“权威性资源”,这是“人类支配社会世界自身所涉及的各种资源”;另一类是“配置性资源”,这是“人类支配物质世界所涉及的各种资源”,私有财产就属于配置性资源。在不同类型的社会中,这两种资源以不同的方式“交织”或“组合”在一起,二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在非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权威性资源是时空伸延的主要承载者”,所以,“对权威性资源的整理构成了社会整合和社会变迁的决定性轴心”,或者说,“对于权威性资源的协调通常是更为根本的变迁杠杆”。与此不同,“到资本主义社会,配置性资源表现出无可比拟的重要性”。[9]以此为据,吉登斯反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将配置性资源置于首要地位”的做法,并指出:“把配置性资源的积累看作是重大社会变迁过程的主要驱动原则的观点是错误的,至少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念’的某些解释使我们看到了这一点。”[10]因此,从私有财产角度来看,历史唯物主义强调财产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性无可厚非,但将之抬高为阶级分化社会的基本原则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