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阐明物质生产和生产力的决定性和首要性,传统教科书体系一直用所谓的“内在矛盾”来解释物质生产和生产力自身的发展问题。对此,面对“生产力存在其内在动力”的观点即所谓的“发展命题”,吉登斯等人始终是一头雾水,难以理喻。实际上,问题并不像传统教科书所说的那样抽象和思辨,也决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生产和生产力“内部”的事情。道理很简单,生产力和经济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决定性和首要性,而经济和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又是各种社会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只不过,需要把物质生产和生产力的内在“构成要素”的作用和外在“影响要素”的作用严格区分开来。[43]因此,决不能把科学、人口、暴力等的作用与生产力和经济的决定性和首要性对立起来。生产力和经济的决定性和首要性,是社会历史发展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总的趋势”,而这种客观趋势的形成恰恰离不开科学、人口、暴力等社会因素的合力作用。前一方面构成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本质和规律,后一方面则构成这种本质和规律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
马克思从来没有像吉登斯那样,用人口、科学和暴力等的作用否定经济和生产力的决定性和首要性。在谈到唯物主义历史观时,他说:“征服这一事实看起来好像是同整个这种历史观矛盾的。到目前为止,暴力、战争、掠夺、抢劫等等被看作是历史的动力。”例如,“蛮人占领了罗马帝国,这种占领的事实通常被用来说明从古代世界向封建制度的过渡”,因此,“再没有比认为迄今历史上的一切似乎都可以归结于占领这一观念更普通的了”。[44]在社会历史本质和规律的层面,马克思当然不同意这种观点。这是因为,首先,“在蛮人的占领下,一切都取决于被占领国家此时是否已经像现代国家那样发展了工业生产力,或者它的生产力主要是否只是以它的联合和共同体[Gemeinwesen]为基础”。可见,占领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其次,“占领是受占领的对象所制约的。如果占领者不依从被占领国家的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就完全无法占领银行家的体现于证券中的财产。对于每个现代工业国家的全部工业资本来说,情况也是这样”。可见,占领必须与生产条件和交往条件相一致,而不是相反。最后,“无论在什么地方,占领都是很快就会结束的,已经不再有东西可供占领时,必须开始进行生产”。[45]可见,是物质生产决定占领,而不是相反。马克思总是能够透过占领和暴力的表层,看到历史深处物质生产和生产力的首要性和决定性。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正是立足于现象具体,马克思在考察生产力和经济的具体发展问题时,总是从多个方面多种角度进行归纳和总结。例如,在谈到土地所有制的具体形式的时候,马克思讲:“不管怎样,公社成员或部落成员对部落土地的关系,即对部落所定居的土地的关系的这种种不同的形式,部分地取决于部落的自然性质,部分地取决于部落现在实际上在怎样的经济条件下以所有者的身分对待土地,就是说,通过劳动来获取土地的果实;而这一点本身又取决于气候,土壤的自然特性,由自然条件决定的土壤利用方式,同敌对部落或四邻部落的关系,以及由迁徙、历史事件等等引起的变动。”[46]我们看到,土地所有制就是部落成员对部落土地的关系,这种所有制关系或生产关系具有不同的存在形式,这些不同的形式又是包括自然条件在内的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