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一方面,利润率不断下降这一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其本身就是资本家积极活动的结果,是资本自由竞争的结果。这是因为,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个别价值”,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社会价值”。[105]现实中,如果哪个资本家企业的个别劳动生产力小于社会劳动生产力,其个别劳动时间就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小于社会价值。若按照大于个别价值而小于或等于社会价值的价格出售商品,这个企业就不仅可以获得一般利润,还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为追求超额利润,每个资本家企业都尽力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竞相发展个别劳动生产力;但其结果却是,社会劳动生产力不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也不断提高,资本的平均利润率随之而不断下降。正是个别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促成了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为了摆脱平均利润率不断下降的困境,资本家又会尽力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办法来延缓甚至是阻止利润率的下降,从而使平均利润率的下降呈现为一种总的“趋势”。马克思说:“利润率的下降可以通过取消对利润的现有扣除——例如,降低税收,减少地租等等——来加以阻止”;同时,“利润率的下降也可以通过建立这样一些新的生产部门来加以阻止,在这些部门中,同资本相比需要更多的直接劳动,或者说,劳动生产力即资本生产力还不发达”;最后,“也可以通过垄断”来阻止利润率的下降。[106]但是,这些措施对于个别资本家企业是有效的,但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是无效的;对于资本主义在一定阶段上的发展是有效的,但对资本主义总的发展趋势是无效的。例如,随着新生产部门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资本家将会陷入与旧生产部门中同样的困境,最终难逃整体崩溃之命运。可见,马克思并没有像莱博维奇那样把经济规律与人的能动作用对立起来,恰恰相反,他把人的积极行动看成是经济规律的实现方式,经济规律通过人的能动活动为自己开辟道路。因此,没有人的能动性就没有经济规律,经济规律本身就包含了人的能动作用,这是社会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的本质区别。在谈到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时,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内在规律,资本的趋势,只有在竞争中——在资本对资本的作用中——才能得到实现。”[107]作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离不开资本的自由竞争,自由竞争是这一规律的实现方式。当然,不能像亚当·斯密那样把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归结为自由竞争,而无视其背后起着决定性作用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自由竞争固然会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利润率趋向下降是竞争造成的,因为“竞争在表面上把资本的内在规律全部颠倒过来,而把它们作为外在必然性强加给资本。它把这些规律歪曲了”。而实际上,“竞争使资本的内在规律得到贯彻,使这些规律对于个别资本成为强制规律,但是它并没有发明这些规律。竞争实现这些规律”。[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