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本章重在基于《资本论》及其手稿,就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从内在逻辑和方法论基础两个方面进行挖掘、梳理、整合和阐释,因而并非直接面向具体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实证研究,抽象性和思辨性不言而喻。本章旨在说明,从《资本论》及其手稿来看,我们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和阐释,总体而言并未真正进入马克思的思想世界,把握马克思的思想逻辑,达到马克思的思想高度。在此情况下,无论是赞成和肯定马克思,还是反对和否定马克思,实际上都是不合法的和无效的。
[1] 王伟光:《捍卫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演变规律理论》,载《红旗文稿》,2019(9)。
[2] 例如,白寿彝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第1~12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1999),就把从秦代到清代的这一漫长过程称为“中古时代”,此前是“上古时代”和“远古时代”,此后则是“近代”。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1、4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5、6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1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2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3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499、6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0]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362、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1]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中的表述是:“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这无疑是马克思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最为经典的表述。
[12] 《雇佣劳动与资本》(1849年)中的表述是:“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3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有人认为这一表述是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最早雏形。(参见罗新慧:《二十世纪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论辩》,473页,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
[13] 《德意志意识形态》(1846年)中的表述是:“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认为:“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Stamm]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8~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可以说,这是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最早论述,这一论述成为唯物史观诞生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