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发现,一些人在研究和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时,表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倾向:第一,从所关注的经典作家来看,进入他们视野的更多是恩格斯和苏联马克思主义者,从而呈现出“以恩解马”或是“以苏解马”(而不是“以马解马”)的解读模式[145]。第二,从所论涉的经典文献来看,即使走的是“以马解马”的路线,也往往停留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较少涉及马克思一生的重要著作《资本论》及其手稿。第三,从理论内容来看,《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缺位,致使对社会形态理论的阐释悬浮于政治关系甚至是文化关系的表层,难以深入到经济关系和生产方式的本质层面,难以贯彻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这一马克思一再强调的科学原则。第四,从理论与方法的关系来看,偏重于对社会形态理论内容的研究,对支撑这一理论的方法论基础的研究则明显不够。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指认“以苏解马”模式的局限性,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斯大林和苏联教科书。如果把社会形态理论研究中存在的种种偏弊和问题一股脑儿地归咎于斯大林和苏联教科书,那是既不客观也不公允的。因为,一些看似斯大林和苏联教科书的观点,实际上都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找到相关论述。例如,关于社会形态演进是一种“普遍规律”的表述,就可以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等文本中找到:“在古代各民族那里出现的奢侈品生产,是奴隶制关系的必然结果。古代国家灭亡的标志不是生产过剩,而是达到骇人听闻和荒诞无稽的程度的消费过度和疯狂的消费。”[146]既然古代各民族都存在奴隶制,这一制度的普遍性就是不言而喻的。当然,鉴于奴隶制和奴隶社会的区别,从奴隶制的普遍性中并不能推出奴隶社会的普遍性。同时,鉴于地区、国家和民族历史与世界历史的区别,马克思基于前者的结论与基于后者的结论并不或不完全相同。因为,在地区、国家和民族历史条件下,跳跃式或跨越式发展是极其艰难也极为罕见的事情,这就加强了社会形态及其更替的普遍性;与此不同,在世界历史条件下,跳跃式或跨越式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从而极大地削弱了社会形态及其更替的普遍性。又如,关于各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论述,不仅出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147];而且出现在恩格斯的著作中:“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148]“相继更替”和“继之而来”都表明,奴隶制、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制是一种依次演进的关系。当然,从世界历史范围来看,这一结论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基于奴隶制、农奴制和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先后达到的三个不同高度,这是一个经验的事实,无须讨论;而从地区、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一结论则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在世界历史条件下,并非所有地区、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发展都会经历这些生产方式,从而也就谈不上它们的依次演进了。因此,斯大林和苏联教科书在推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研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不可抹杀,在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创造性阐释方面所作的突出贡献不可抹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