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封建制关系下,“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55]。如何理解“依附”或“人身依附”呢?在谈到封建“小农经济”时,马克思指出:“这里必须有人身的依附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本来意义的依附制度。”[56]在此,马克思把“人身的依附关系”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联系在一起。根据德语原文(“GefesseltseinandenBodenalsZubeh?rdesselben”[57])和其英译文(“beingtiedtothesoilasitsaccessory”[58])不难理解,所谓“依附”或“依附关系”,指的是把人(农民)与物(土地)或人(农民)与人(地主)绑在一起、不得分离。就是说,农民是土地的“附属物”意味着农民与土地是绑在一起的;由于农民被绑在土地上,所以形成了农民对土地的依附;又由于土地是封建地主的私人所有物,所以农民与地主也是绑在一起的,由此形成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德文“Gefesseltsein(依附)”一词的词根“fesseln”就是“捆住、绑住”的意思[59];德文“Leibeigene(农奴)”一词由“Leib(身体、躯干)”和“Eigen(地产、田产)”构成,意即把人的身体与土地绑在一起[60];而德文“H?rigkeit(依附制度)”的英译文是“bondage”也是“捆绑”的意思。[61]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引用过《公共卫生·第7号报告》中的两段话。一段是:“所有矿工都被束缚〈‘bound’这个词和bondage[依附]一样,都来源于农奴制时代〉在与矿山承租人或矿山所有主签订的12个月的契约上。”[62]另一段是:租地农场主“只承租筑有工人小屋的土地。小屋租金就是工资的一部分。这些小屋叫作‘农业工人房舍’。工人要租这些小屋必须完成一定的封建义务,租赁契约就叫作‘bondage’[‘依附关系’],按照这种束缚工人的契约,例如工人在外地做工的时候,必须由他的女儿或其他人代他工作。工人本人叫bondsman,即依附农”[63]。后一段描述了“达勒姆联合教区”农业工人的生活状况,前一段则描述了该教区矿业工人的生活状况,马克思在其中加了插入语。从这种残存于资本主义时代的封建关系中可以看出,“依附”实际上就是一种“捆绑”或者说“束缚”。因此,虽然说“在农奴制关系下,劳动者表现为土地财产本身的要素,完全和役畜一样是土地的附属品”[64];但是,土地的附属物并不意味着农奴与奴隶一样,他本身也仅仅是一种物。恰恰相反,与奴隶不同,农奴是具有“独立性”的“主体”。这是因为,由于农奴“占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即他实现自己的劳动和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所必需的物质的劳动条件”;所以,“他独立地经营他的农业和与农业结合在一起的农村家庭工业”。[65]在封建生产方式中,农奴“总是独立地,作为单独的劳动者,同他的家人一起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66]因此,如果说奴隶与奴隶主是一种“属于”或“隶属”的关系,那么,农奴(农民)与地主就是一种“依附”或“捆绑”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之所以形成,并不是因为农奴是属于地主的,而是因为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而土地则属于地主,土地从而成为把农奴与地主联系起来形成依附关系的中介。[67]由于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所以,“封建制把人们束缚在土地上,或者至少束缚在所在地区”[68];由于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不能自由流动和迁徙,所以,这里必然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人身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