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在谈到人与人所处其中的社会关系时,马克思说:“对这种外部关系或这些条件的进一步考察表明,属于一个阶级等等的各个人作为全体来说如果不消灭这些关系或条件,就不能克服它们。个别人偶尔能战胜它们;受它们控制的大量人却不能,因为它们的存在本身就表明,各个人从属于而且必然从属于它们。”[24]就是说,人们会受到他们所处其中的关系的决定和制约。这不正是一种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吗?马克思立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对人的需要、人的自由、人的贫困,乃至人的本质的分析、阐释,无疑是其历史决定论思想的具体贯彻和运用,展现了这一思想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
1.在国内国际经济学界,一些人把市场经济与人的本性联系起来认为:人们在本性上都是“以自我为中心”(self-centered)的。这种“自利”的本性严重妨碍着人们之间的互助和合作。解决这一矛盾的最有效的方式便是“市场”和“市场经济”。因此,市场和市场经济起源于改变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本性,从而实现与他人互助和合作的需要。这实际上就是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
对此,笔者在《如何看待市场和市场逻辑》(第八章)中指出:(1)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历史前提,既不是个人的自由意志也不是个人的自利本性。一方面,没有劳动分工,就没有商品交换的可能性,也就没有市场和市场经济产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没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或是个体私有制或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没有交换的必要性,也就没有市场和市场经济产生的必要性。
(2)在人的本质问题上,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这表明:第一,人的本质不是由单个个体决定的,而是由人所处其中的社会关系决定的。第二,人的本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获得的。第三,人的本质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教可变的。从思维方式上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与其说揭示了人的本性“是什么”,毋宁说是在说明“如何”或“怎么样”去认识和把握人的本性。这就是:要认识某人或某些人的本性,就需要深入到他或他们所处其中的社会关系中去,具体、深入而全面地研究和把握这些社会关系。[26]从人的本性与市场和市场经济的关系来看,市场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是市场和市场经济决定了人的某种特殊本性,而不是人的一般本性决定了市场和市场经济。[27]
(3)针对斯密的“经济人假设”[28],马克思指出:第一,不能离开“社会”抽象地谈论私人利益。因为,私人利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它靠什么实现、又是如何实现的等等,这些都离不开社会所具备的条件和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斯密和古典经济学的失足之处,就在于完全无视社会对于私人利益的这种决定作用。第二,若不顾“社会”的条件和手段去抽象地谈论人的利益问题,相反的结论也是成立的,即个人之间并非相互融洽和肯定,而是相互妨碍和否定。一种私人利益与另一种私人利益可能完全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要保证某种私人利益的实现,就不能同时保证其他私人利益的实现。第三,从现实情况来看,在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私人利益之间处于一种彼此完全“隔离”和“冲突”的状态中,以至于“每个民族的私人利益把每个民族有多少成年人就分成多少个民族,并且同一民族的输出者和输入者之间的利益在这里是互相对立的”。[29]可以说,亚当·斯密的“经济人”不过是对特定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的人的一种经济学写照,它充其量只是“一种”人,而不是“人”本身,或者说它不等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