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琼·罗宾逊讲:“与其他人一样,马克思也觉得有必要提出一个相对价格理论”,因为,“马克思认为相对价格理论非常重要”。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出相对价格理论与他论题的主要观点没有相关性”。[28]这里,“论题”是指对商品价值问题的讨论,“主要观点”则是指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马克思对价格问题当然是关心的,其价格理论当然是重要的。但是,马克思的价格理论与其价值理论没有关系吗?换言之,商品价格与其价值没有关系吗?如果有,它是一种什么关系?又如何把握这种关系呢?
首先,琼·罗宾逊把前述马克思关于小麦与铁之间的交换比例的论述,看成是马克思的相对价格理论,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1夸特小麦=a英担铁”这种比例关系是“交换价值”,而不是价格。“价格是对象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或者说“价格只是对象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劳动量的货币名称”。[29]显然,有货币才有价格,小麦与货币的比例关系才是价格。可以说,价格是一种特殊的交换价值,但交换价值却不一定是价格。交换价值和价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琼·罗宾逊把二者混淆了。
一些主流经济学家还把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相混淆,认为交换价值就是商品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们交换需要的特性。马克思则不仅把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区分开来,而且进一步把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分开来。他明确指出:“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30]把价值、交换价值、价格、使用价值这些概念混为一谈,可以说是主流经济学的致命伤,这使得其理论体系出现了严重的逻辑破缺,最终难以自圆其说。
在马克思看来,“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31]。这是马克思对《资本论》和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的申明。笔者把这一方法叫作“本质抽象法”或者“现象学方法”[32],其基本内容是:把事物的外在现象与内在本质区别开来,一方面要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和规律,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本质和规律理解、解释和说明现象。从价格到交换价值,再从交换价值到价值,就是一个不断抽象的过程,也是一个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和规律的过程。离开这一方法,就既无法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也无法理解其价格理论,更无法理解商品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内在联系。
2.那么,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与价格理论,或者说商品的价值与价格是一种什么关系呢?琼·罗宾逊认为,在马克思那里,“价值是解释价格但又不同于价格、反过来还要用价格来解释的某种东西”[33]。这就是说,在马克思那里,在商品的价值与价格之间存在着一种解释学的循环,其价值理论与价格理论因而是一种循环论证。果真如此吗?
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换价值,商品价格是经验层面的现象,是看得见摸得到的;而价值则是超验层面的本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借助于人的抽象思维才能加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正是通过对价格现象的分析、研究和抽象而得到的对本质的把握,其价格理论则是立足于价值本质而展开的对价格现象的理解、解释和说明。前者表现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层面展开的“研究过程”,后者则表现为《资本论》的“叙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