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顾名思义,“表达”和“表现”不同,你对表达的理解是怎样的?
答:表达一件作品,主要是传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既要忠实,又要生动。为了忠实,就得彻底认识原作者的精神,掌握他的风格,熟悉他的口吻、辞藻和他的习惯用语。为了生动,就得讲究表达方式、技巧与效果。而最要紧的是真实,真诚,自然,不能有半点儿勉强或是做作。搔首弄姿决不是艺术,自作解人的谎话更不是艺术。
问:原作者的乐曲经过演奏者的表达,会不会渗入演奏者的个性?两者会不会有矛盾?会不会因此而破坏原作的真面目?
答:绝对的客观是不可能的,便是照相也不免有科学的成分加在对象之上。演奏者的个性必然要渗入原作中去。假如他和原作者的个性相距太远,就会格格不入,弹出来的东西也给人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所以任何演奏家所能胜任的愉快的表达的作品,都有限度。一个人的个性越有弹性,他能体会的作品就越多。唯有在演奏者与原作者的精神气质融洽无间,以作者的精神为主,以演奏者的精神为副而决不喧宾夺主的情形之下,原作的面目才能又忠实又生动地再现出来。
问:怎样才能做到不喧宾夺主?
答:这个大题目,我一时还没有把握回答。根据我眼前的理解,关键不仅仅在于掌握原作者的风格和辞藻等等,而尤其在于生活在原作者的心中。那时,作者的呼吸好像就是演奏家本人的情潮起伏,乐曲的节奏在演奏家的手下是从心里发出来的,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加的了。弹巴赫的某个乐曲,我们既要在心中体验到巴赫的总的精神,如虔诚、严肃、崇高等,又要体验到巴赫写那个乐曲的特殊感情与特殊精神。当然,以我们的渺小,要达到巴赫或贝多芬那样的天地未免是奢望;但既然演奏他们的作品,就得尽量往这个目标走去,越接近越好。正因为你或多或少生活在原作者心中,你的个性才会服从原作者的个性,不自觉地掌握了宾主的分寸。
问:演奏者的个性以怎样的方式渗入原作,可以具体地说一说吗?
答:谱上的音符,虽然西洋的记谱法已经非常精密,和真正的音乐相比还是很呆板的。按照谱上写定的音符的长短,速度,节奏,一小节一小节地极严格地弹奏,非但索然无味,不是原作的音乐,事实上也不可能这样做。例如文字,谁念起来每句总有轻重快慢的分别,这分别的准确与否是另一件事。同样,每个小节的音乐,演奏的人自然而然地会有自由伸缩;这伸缩包括音的长短顿挫(所谓rubato),节奏的或轻或重,或强或弱,音乐的或明或暗,以通篇而论还包括句读、休止、**、低潮、延长音等等的特殊处理。这些变化有时很明显,有时极细微,非内行人不辨。但演奏家的难处,第一是不能让这些自由的处理越出原作风格的范围,不但如此,还要把原作的精神发挥得更好,正如替古人的诗文做疏注,只能引申原义,而绝对不能插入与原义不相干或相背的议论;其次,一切自由处理(所谓自由要用极严格审慎的态度运用,幅度也是极小的!)都须有严密的逻辑与恰当的比例,切不可兴之所至,任意渲染,前后要统一,要成为一个整体。一个好的演奏家,总是令人觉得原作的精神面貌非常突出,直要细细琢磨,才能在转弯抹角的地方,发现一些特别的韵味,反映出演奏家个人的成分。相反,不高明的演奏家在任何乐曲中总是自己先站在听众前面,把他的声调口吻压倒了或是遮盖了原作者的声调口吻。
问:所谓原作的风格,似乎很抽象,它究竟指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