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另一个不同派别,这个派别包括帕特里克·默里()、莫西·波斯顿()、关根友彦及罗伯特·阿尔布里坦()。与前面那一派不同,我们主张在本体论层面比较黑格尔和马克思。我们都认为黑格尔确实是唯心主义者,这不仅体现在他将资产阶级条件理想化,而且也体现在《逻辑学》中。马克思所反对的那种语言不能被当作隐喻而不予讨论。说到我自己,我认为 《逻辑学》的运动过程确实是理念的自我运动,这是它的专利(patent)。依照黑格尔所说,我们仅仅在“旁观”并将这一过程或多或少地成功记录下来。然而,我们看到黑格尔《逻辑学》和马克思《资本论》在结构上明显的相同性(homology),或者,至少是一方或双方经过某种微小重建工作之后的相同性。而且,由于这个结构的人类承担者(humanbearers)沦为诸范畴的人格化,所以,我们发现了和黑格尔逻辑学相同的某种自我运动形式。诚然,它们不可能像在逻辑学中那样成为思想的形式。所以,上述提到的几位学者需要对此进行解释。对于波斯顿来说,我相信对关根友彦和阿尔布里坦也一样,这主要是以意识形态的方式解释的:黑格尔通过把具体条件替换为它们的抽象概念,把自我增殖的价值替换为绝对否定性,而把资本这一具有历史规定性的体系转化为无时间的逻辑王国,从而将资本的辩证运动过程永恒化了。
我个人认为,资本主义体系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包含逻辑诸关系。这是因为我特别强调交换——从商品异质性(heterogeneity)中抽象——的方式,并将商品看作普遍性即价值的实例。这种交换方式与思想抽象力运作的方式是相同的,它产生了与逻辑诸形式相同的结构,即价值形式(valueform)。我将在本书相关章节详细说明这种相同性,但在这里我要强调,与那种仅仅关注从黑格尔对诸范畴的体系性排序中获得方法论启示的做法相比,我的研究要更进一步。我也关注黑格尔的本体论。一个理想(ideality)如何不得不建立自身并一步步地走向自我实现的整体,在这方面黑格尔无疑是伟大的专家。我认为,如果资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理想性的现实,接下来如果它能被证明是黑格尔蓝图(blueprint)的具体体现,那么它就能要求自我持存。我的方法旨在通过质询价值的基本范畴并表明该范畴只有作为资本主义诸关系总体的结果时才有现实性而重建资本主义的本体论基础。我的观点是,黑格尔逻辑学可被用于对资本主义的这种研究,因为资本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对象,它以交换中真实的抽象过程为基础,这种交换中的真实抽象与黑格尔以思想抽象力分解和重建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见本书第5章和第8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展现出黑格尔的“无限”和马克思的“资本”之间的联系(见本书第6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