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①托尼·史密斯、阿里·山姆萨维瑞()及其他人都明确地反对这种观点。史密斯的著作是对黑格尔“非形而上学解读”(non-metaphysicalreading)的最清晰的辩护。他反对那种认为黑格尔把人类历史看成为某种超级主体即世界精神而行动的领域的看法。他反对那种认为黑格尔把现实还原为思维的看法。他也反对把《逻辑学》解读为理念的自我发展。他将那些解读的文本依据视作隐喻(metaphor)不予考虑,那些文本依据只是处于黑格尔所称作“想象”(picturethought,Vorstellungen)②的层面而非纯思(pureconcept,Begrif)的层面。史密斯还更明确地声称,黑格尔的历史处境意味着他不得不美化(dressup)哲学,以便基督徒读者能够接受。所以,对史密斯而言,黑格尔的真正错误据说发生在实质性的社会分析层面,特别是他将资产阶级社会描述为自由王国。在他看来,真正的黑格尔主义者应该是共产主义者。在史密斯对黑格尔的非形而上学解读中,《逻辑学》仅仅是诸范畴的进展,我们需要这些范畴以理解日益复杂的客观领域的意义。对史密斯而言,《逻辑学》最重要的价值与其说在于具体结果,不如说在于“体系性”(systematiciy)。在表述任何客观领域时,诸范畴必须以体系性原则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组织起来。史密斯认为,这也是马克思的方法:《资本论》通过社会经济诸范畴的体系性发展而在思想中重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始于最简单的抽象范畴,并辩证地发展至具体整体。史密斯对马克思《资本论》的解读并没有将逻辑范畴一一对应于相应的资本范畴。实际上,他总是反对这样的一一对应,因为作为物质体系的资本不能真正成为逻辑结构。相反,他从黑格尔辩证法中提炼出元旋律(meta-rhythm),这一元旋律的运动过程是从统一范畴到差异范畴再到差异中的统一范畴。在同史密斯相似的意义上也可以被视作新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还包括吉尔特·鲁特和迈克·威廉姆斯,但他们都把其体系性科学视作对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发展”(developmentfrom),而非黑格尔逻辑学的“应用”(application)。①
对史密斯、鲁特和麦卡尼来说,黑格尔和马克思之间的比较应该在实质性的社会理论层面进行,特别是将《资本论》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进行比较。注意到这一点是很有趣的。鲁特在原则上反对黑格尔把资本主义国家理想化为自我理解的理念。史密斯受二元结构(dualities)影响而将资本主义描述为“本质的结构”,对于他来说,只有共产主义才具有黑格尔“概念论”的逻辑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