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撒迦利亚书诠释》,第13章,第3节。
[55]这个问题将在下一章作更加详细的处理。加尔文强调克制肉体欲望,把公义等同为自我约束,这与他比较《圣经》式地把罪定义为骄傲不完全一致。他并不完全缺乏把爱理解为最终的善。他写道:“他的生活是最优秀的、最圣洁的,他尽可能卑微地生活。”(加尔文:《基督教原理》,第2卷,第8章,第54节)
[56]同上书,第6章,第1节。
[57]《约翰福音》,3:8。
[58]《马太福音》,13:30。
选译自莱茵霍尔德·尼布尔:《人的本性与命运》,第1卷,“人的本性”,第1章;第3章,第1~2节;第4章,第3节,伦敦,尼斯贝特出版有限公司,1943。张国栋译,万俊人校。
选译自莱茵霍尔德·尼布尔:《人的本性与命运》,第2卷,“人的命运”,第7章,伦敦,尼斯贝特出版有限公司,1943。王晓朝译。
[1] 阿伽门农之女,险被其父供神而牺牲。
[2] 底比斯王俄狄浦斯之女,因违抗禁令而自杀身亡。
[3] 本节在原文中编为第二节。
[4] “教会主义”指对教会法的恪守。
[5] 《马太福音》,25:24~25。中译文为《圣经》和合本译文。
[6] 本节在原文中编为第三节。
[7] 斯库拉(Scylla)是希腊神话中的六头女妖,住在意大利墨西那海的岩礁上。
[8] 卡律布狄斯(Charybdis)是希腊神话人物,因偷窃赫拉克勒斯的牛而被宙斯用雷击死,变成海中的大岩洞,每天吞吐海水,形成大漩涡。
[9] 玛哪(manna)是《圣经》中的天降食粮。
[10] 本节在原文中编为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