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处理这个有关基督教生活的终极问题的方法出于两方面的考虑。第一方面是他经历了痛苦之后建立起来的信念,尽管他努力去行公义,但并没有最终找到和平。他尝试过修道院的至善论的方法,但是失败了;于是保罗“义人凭信而生”的话在他看来是摆脱“律法”束缚的一种幸福的解脱,是使原先得不到宽容的、趋于绝望的心得到安慰,是一种更加骄傲的对至善的追求。第二方面的考虑与其说是一种内心经验,倒不如说是一种历史考察。他确信,教会自称拥有决定权和至善是精神自傲和自命公义的根源。他相信追求至善的神秘方法和审美方法,这一信念促使他反对修道制度。他认为自称拥有决定权是危险的,这一信念推动着他反对教会主义。[4]
在阐发他自己有关恩典和基督徒生活的理论时,他远非去排斥那个关于恩典的矛盾的方面,照他的阐述,恩典是一种“爱、喜乐、和平”的新生活的源泉。路德与神秘主义传统有他自己的关系[28],他追随的那些人倾向于把古典神秘主义旨在与上帝合一的努力转变成一种“以基督为中心的神秘主义”。他宣称,信徒的灵魂要与基督合一,以便使所有的美德能流入灵魂。他说:“由于上帝的应许是关于神圣、真理、公义、自由、和平的话语,充满着宇宙的善,而灵魂带着坚定的信仰奔向它们,与它们合一,但并非完全被它们吸收,灵魂不仅分享着这些美德,而且被所有这些美德所浸润。”[29]
路德从心理上把公义的力量主要解释为对上帝的爱和感恩所产生的动力。这种动力并非一定要考虑同胞的感谢或不感谢、赞扬或责备。他说:“这样,从信仰中流淌出对主的爱和喜悦,又从爱中流淌出欢乐的自由精神和自愿,乐意自愿侍奉我们的邻人,而不考虑有无感谢或不感谢、赞扬或责备、获利或损失。它的目的不是把人束缚在义务之下,也不是为了区分朋友和敌人……而是最不计报酬地使用它的财物,无论会不会由于不感谢或获得好意而失去这些东西。”[30]在此,路德理解了基督徒的爱所具有的美和力量,尤其是看到它具有的那种自由精神超越了一切谨慎的自然伦理态度。
换言之,他并不否认新生命能够行使新的公义。他只是坚持说新生命并非因此而称义,“由于信仰而献身的基督徒做善事,但他并不会因为做了这些善事而变得更加圣洁或更像一名基督徒。善行只是信仰的结果”[31]。
很多人强调,路德把天主教与宗教改革共同分有的古典基督教的恩典在先的思想结合起来,着重强调在恩典中获得宽恕。灵魂是“可悲的小妓女”,不能给灵性的婚姻带来任何东西,只有“满身罪过”;而她富有的“基督新郎”则带来了所有好东西。或者说灵魂是没有任何出产的“干涸的土地”,除非有恩典“天降甘霖”般的浇灌。有了甘露降临,基督徒的意志“就会像一棵好树一样结出好果实。这是因为信徒拥有了圣灵;在有圣灵的地方,他的意志不会允许他无所事事,而会激励他实践所有虔诚的行为:爱上帝、在灾难面前坚忍、祈祷、感恩、对一切人表现出爱意”[32]。
在描述这种对一切人的爱的可能性时,路德表现出对基督徒的“爱”(agape)的最深刻的理解,尤其是对其完全不包含个人利益的动力。他把“登山宝训”的伦理当作基督徒对待他人的态度和处理与他人关系的基准。[33]
尽管路德的观点有着巨大的价值,但他的观点中确实有寂静主义的倾向,甚至当他分析个人宗教的复杂性时亦如此,当然总的说来他对待那个《圣经》悖论的态度是最忠实的。他有的时候陷入了被动的神秘主义学说,或者说他把寂静主义与非难公义的律法观念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他在指责某些“工作的公义”时,从“不工作”衰变为“不行动”。他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