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见的以汉语学前儿童为被试的实证性研究非常有限,而且这些研究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林泳海等人(2001)的研究仅仅考察了3.5岁至6.5岁儿童名字书写的情况,所收集的资料比较有限;研究者虽然也注意到儿童在动态书写过程中表现出的独特书写特征,把笔顺作为研究的对象之一,但是由于缺乏合适的技术手段,未能对儿童书写的动态过程做深入细致的分析。有学者(Chan,2008)报告的香港地区儿童的个案是一个在幼儿园中已经接受了一定的读写教育的个案,研究者在文章中提到,香港地区儿童在年龄很小时就已经开始汉字书写的学习,到儿童入学时已经能够书写50~60个汉字了;此外,香港地区儿童所处的文字环境相比内地的汉语儿童要复杂得多,内地儿童早期接触的文字刺激以简体汉字为主,而香港地区儿童则要接受大量的繁体汉字和英文刺激的输入,因此该研究的结论可能不能直接推论到内地的汉语儿童。陈思(2010)、王雪(2014)在自然情境下的系统观察研究采用了自发书写的书写任务,描述和总结了汉语儿童的前书写发展阶段。但是,研究者对于儿童自发书写作品的评分均停留在对书写作品的静态的图像特征的分析上,在评分时主要考虑儿童的书写是否可辨认、是否符合汉字字形的方块结构、笔画和部件的书写是否规范,因此其结论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实际的观察中我们不难发现,学前儿童所谓“正确”产出的汉字与学龄儿童依照正确的书写方式产出的汉字可能存在“画字”和“写字”的本质上的差别。学前儿童声称自己“会写”的字与成人的书写不管是在静态图像特征上还是在动态书写过程上都依然存在巨大的不同。我们认为,学前儿童书写过程中表现出的笔画、部件书写不规则或难以辨认的特征可能来自于他们对于汉字特有的语言特异性书写特征的掌握有限。
根据基于拼音文字母语背景儿童的研究(Tolchinsky,2003),在书写萌发过程中,儿童首先习得所有语言书写系统共有的、区别于图画的普遍特征(universalfeatures),包括书写单元的直线形排列、书写单元之间的分隔性、书写的抽象性;随着儿童书写知识的不断积累和发展,他们的书写产物中出现了除一般特征以外的因不同语言而异的特异性特征,包括书写和阅读一定的方向性、特定语言符号的形状特征、字或词的间隔等。我们认为:汉语的语言特异性特征包括汉字特有的静态的图像特征和动态的书写规则性特征两方面。其中,汉字特有的静态的图像特征包括汉字的方块构型、笔形、部件和整字的构型等;汉字特有的动态的书写规则性特征包括书写特定汉字笔画的运笔方向、对整字中笔画的完整而准确的视觉分解(如将“马”这个字分解成3个笔画,而非简单地依照折点分解成7画),以及书写的笔序。而在前人的研究中,由于资料收集手段的局限性,并没有考察儿童对这些汉语语言特异性书写特征的掌握情况。因此,在本研究中我们希望就此问题做更加深入的探讨。
本研究将通过自由书写的引发任务收集4~7岁的汉语学前儿童和小学一年级儿童的书写作品,分析其书写作品的图像特征和动态的书写特征,考察汉语儿童从“前书写”到“书写”所经历的发展过程及其所表现出来的阶段性特征,了解学前儿童对于汉语的语言特异性书写特征的习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