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我都会订购不下十种新出的少年杂志,此外,还从东京邮购各种书籍,默默地阅读。所以,对“奇问奇答博士”呀,还有“什么东东博士”呀,我都如数家珍。并且,对鬼怪故事、评书相声、江户趣谈之类的东西,也门门精通。因此,我常常一本正经地说些笑话,令家人哈哈大笑。
然而,说到学校呢?呜呼!我不禁一声长叹!
在学校里,我也开始受到了众人的尊敬。“受人尊敬”,这概念本身就令我畏葸不已。我对“受人尊敬”这一状态进行了如下定义:近于完美地蒙骗别人,然后又被某一个全智全能之人识破真相,最终原形毕露,被迫当众出丑,以致生不如死。即使通过欺骗赢得了众人的尊敬,也肯定有人会看穿那种伎俩。不久,当人们从那个人口中了解到真相,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之后,那种愤怒和报复将是怎样一种情形呢?即使稍加想象,也不由得毛发竖立。
我在学校里受到众人的拥戴,与其说是因为出生于富贵人家,不如说是得益于那种俗话所说的“聪明”。我自幼体弱多病,常常休学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曾经卧床休息过一学年。尽管如此,我还是拖着大病初愈的身子,搭乘人力车来到学校,接受了学年末的考试,殊不知比班上所有人都考得出色。即使在身体健康时,我也毫不用功,即便去上学,也只是在课堂上一直画漫画,等到下课休息时,就把它们拿出来给班上的同学看,讲给他们听,逗得他们哄堂大笑。而上作文课时,我尽写一些滑稽的故事,即使被老师警告,也照写不误。因为我知道,其实老师正悄悄以阅读我的滑稽故事为乐呢。有一天,我按照惯例,用特别凄凉的笔调描写了自己某次丢人现眼的经历。那是在我跟随母亲去东京的途中,我把火车车厢通道上的痰盂当成尿壶,把尿撒在了里面(事实上,在去东京时,我并非不知道那是痰盂才出的丑,而是为了炫耀小孩子的天真无知,故意那么干的)。我深信,这样的写法肯定能逗得老师发笑,所以就轻手轻脚地跟踪在走向教员休息室的老师背后。只见老师一出教室,就随即从班上同学的作文中挑选出我的来,一边走过走廊,一边读了起来。他“哧哧”地偷笑着,不久便走进了教员休息室。或许是已经读完了吧,只见他满脸通红,大声笑着,还立刻拿给其他老师看。见此情景,我不由得心满意足。
淘气鬼的恶作剧。
我成功地让别人把这视为“淘气鬼的恶作剧”。我成功地从受人尊敬的恐惧中逃离了出来。成绩单上所有的学科都是十分,唯有品行这一项要么是七分,要么是六分,而这也成了家里人的笑料之一。
事实上,我的本性与那种淘气鬼的恶作剧是恰恰相反的。那时,我已在男女佣的教唆下做出了可悲的丑事,并遭到了他们的侵犯。如今我认为,对年幼者干出那种事情,无疑是人类所能犯下的罪孽中最丑恶最卑劣的行径。但我还是忍受了这一切,甚至觉得,自己仿佛就此洞悉了人类的另一种特质。我只能软弱地苦笑。如果我有说真话的习惯,那么,或许我就能毫不胆怯地向父母控告他们的罪行吧,可是,我却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完全了解。我一点也不指望那种“诉诸于人”的方法。无论是诉诸于父亲,还是母亲,也不管是诉诸于警察,抑或是政府,最终难道不是照样被那些深谙世故之人的冠冕之辞所打败吗?
不公平是必然存在的,这是明摆着的事实。说到底,诉诸于人就是枉费心机。我只能对真相一言不发,默默忍受,继续搞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