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宋史·列传第二十四》:“时薛居正子惟吉妻柴氏无子早寡,尽畜其货产及书籍论告,欲改适齐贤。”
(23) 《宋史·列传第二十四》:“惟吉子安上诉其事,上不欲置于理,命司门员外郎张正伦就讯,柴氏所对与安上状异。”
(24)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会居正子惟吉嫠妇柴将携赀产适张齐贤,安上诉其事,柴遂言敏中尝求娶己,不许,以是阴庇安上。”
(25)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真宗以问敏中,敏中言近丧妻不复议婚,未尝求婚于柴,真宗因不复问。”
(26)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柴又伐鼓,讼益急,遂下御史台,并得敏中质宅之状。”
(27) 《宋史·列传第二十四》:“下其事于御史,乃齐贤子太子中舍宗诲教柴氏为词。”
(28)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时王嗣宗为盐铁使,素忌敏中,因对言,敏中议娶王承衍女弟,密约已定而未纳采。”
(29) 《续资治通鉴·卷二十三》。
(30)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真宗询于王氏,得其实,以敏中前言为妄,罢为户部侍郎,出知永兴军。”
(31) 《宋史·列传第二十四》:“齐贤坐责太常卿、分司西京,宗诲贬海州别驾。”
(32)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景德元年七月,沆待漏将朝,疾作而归,诏太医诊视,抚问之使相望于道。”
(33) 《武夷新集·李沆墓志铭》:“景德元年秋七月乙酉,大丞相、仆射陇西公早朝至待漏舍,不俟钥出而归,疾故也。”
(34) 《武夷新集·李沆墓志铭》:“粤翌日,车驾幸其第,亲至卧内,存抚甚厚,赐白金三百斤。既还宫,以不起闻,上又临哭出涕。”
(35)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明日,驾往临问,赐白金五千两。”
(36) 《宋会要辑稿·礼》:“七月四日,幸宰臣李沆第临奠。先是,幸,问疾。既还,沆以不起闻。即日,复临奠,哭之恸。”
(37) 《续资治通鉴·卷二十四》:“丙戌,右仆射、平章事李沆寝疾,帝临问,赐其家白金五千两。车驾方还宫而沆卒,趣驾再幸其第,哭之恸,谓左右曰:‘沆忠良纯厚,始终如一,岂意不享遐龄!’言毕泣下。”
(38)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真宗升储,迁礼部侍郎兼太子宾客,诏东宫待以师傅礼。”
(39) 《武夷新集·李沆墓志铭》:“太平兴国五年,举进士得高第,解褐将作监丞、通判潭州。郊祀,迁太子右赞善大夫。”
(40) 《宋史·列传第二十六》。
(41) 《宋史·列传第三十二》。
(42) 《武夷新集·李沆墓志铭》:“中谢日,太宗命中贵人送丞相府试文一通,以本官直史馆,赐五品服。”
(43)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
(44)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四年,与翰林学士宋白同知贡举。谤议虽众,而不归咎于沆。”
(45) 《武夷新集·李沆墓志铭》。
(46)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二》:“翰林学士贾黄中、李沆并为给事中、参知政事。”
(47)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四年,以本官罢,奉朝请。未几,丁内艰,起复,遂出知升州。未行,改知河南府。”
(48) 《宋史·本纪第六》:“淳化五年九月进封寿王,加检校太傅、开封尹。至道元年八月立为皇太子,改今讳,仍判府事。”
(49) 《宋史·列传第四十》:“明年夏,被疾,诏免常参,就中书视事。上疏求解,不许。十月,以太子太保罢。在告三百日,有司言当罢奉,诏赐如故。车驾临问,端不能兴,抚慰甚至。”
(5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三》:“户部尚书张齐贤加兵部尚书,与户部侍郎、参知政事李沆并平章事。”
(51) 《续资治通鉴·卷二十一》。
(5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六》:“庚子,车驾至自大名府,李沆为东京留守,不戮一人而辇下清肃。”
(53) 《宋史·列传第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