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太学之后,秦桧得了个绰号“秦长脚”,这是因为他乐于为豪富之家出身的同学跑腿儿,让干吗干吗,不过背地里使坏的本事他也没丢,所以这“长脚”也不是什么好词。《水浒传》里宋江杀人放火受招安后,跟几个梁山余孽喝酒,越喝越郁闷,施耐庵给他配了首诗,“当时羞杀秦长脚,身在南朝心在金”,贬秦桧之奸而褒宋江之忠。其实宋江以兄弟们的性命换来个芝麻绿豆官的前程,比秦桧也好不到哪去。宋公明不明,看不清形势,最后落了个蓼儿洼;秦会之却很会钻营矫饰之术,比如现在就有人说秦桧和岳飞都是民族英雄,甚至比岳飞的英雄成色还足,其理论基础就发轫于秦桧的名言:中国人但着衣吃饭,徐图中兴。翻译成人话就是:现在还是大宋的初级阶段,先有吃有穿,想强大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慢慢来。看上去挺有道理的,先隐忍着,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等国力雄厚了再图王道。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中进士,正式步入仕途。靖康耻未发生之前,秦桧被上峰委派给张邦昌办事,出差议和,秦桧上表称:“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辞了三次才批准。秦桧确实比同侪看得远,知道有些靠山是靠不住的山,话说得也漂亮,貌似坚守原则。此后的事实也证明,跟金国的儿皇帝张邦昌划清界限是一个多么正确的举动。
汴京破城后,赵佶爷儿俩“被出国”,留守的大臣唯恐灭族,不敢不听金人吩咐,准备立张邦昌为帝,此时的秦桧说出了一辈子最硬的话:“割两河地,恭为臣子,今乃变易前议,人臣安忍畏死不论哉?”貌似死活都要说话,死活都要捍卫赵宋正统。很汪精卫吧,刺杀载沣被捕时的汪兆铭。
不过另一句话却把秦长脚本色露出来了——“桧尽死以辨,非特忠于主也,且明两国之利害尔。”秦桧说了,我这么不怕死不是忠于皇帝老儿那么简单,我是想跟你们谈谈利害。他说的利害是什么东西呢?再看这几句:“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此时的秦桧已经想到了多年以后,大宋的存在,必长过张邦昌伪楚的存在,后者没有政权合法性啊。而只要让宋苟活着,你大金就有岁币拿就有地来割,最重要的是:我秦桧也就有发迹的平台。
以上秦氏言论很有代表性,在文学上可归属于环状结构,能说圆,能滚动。乍看锋芒毕露似匕首,实则圆转如意如太极。于宋是忠,屈事张邦昌的事他是不肯干的,做伪官不如不做官;于金是媚,完颜氏责怪起来也不怕,我可是说了为大金万世利啊。事后金国把秦桧掳到北国,果然也没让他受什么女真十大酷刑,秦桧还发挥秦长脚的优势为粘罕尽心办差,且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克了女真语,沟通不成问题自然获取了信任,最终毫发未损地回到老家。这说明,精研母语和掌握外语对于一个有志成为极品坏人的坏人,是何其重要。
话说秦桧的回归之旅比奥德修斯安全多了,只是在涟水上岸时遇到了点小惊险。南宋水寨统领丁祀的士兵巡逻把他逮住了,见他和王氏两口子穿的都是北人服饰,就要当细作宰了。秦桧赶紧解释:你说我不是男人都行,可我的确是南人,不信你听我这一口南京萝卜腔!军士不听,还是要宰,秦桧忙又说:我是大宋的御史中丞秦桧啊,官老大了,不信你找个秀才问问。恰好有个王秀才一旁看热闹,此人就忙上前施礼,说中丞大人辛苦,您老可回来了!于是军士收了刀,派人送秦桧去了临安。其实那秀才根本不认识秦桧,装认识的原因和孔乙己认识“回”字的四种写法差不多。
做个假设,如果王秀才不经过涟水岸边,宋兵就把秦桧宰了;如果王秀才经过涟水岸边但是不肯装逼,宋兵还是会把秦桧宰了,中国历史就因此而改写。所以说,小人物改变历史是真的,不信你去网上搜一下“丘处机如果不经过牛家村”的著名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