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前夕的较量
1927年“四一二”事变前夕的武汉,同样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在大革命的危急关头,毛泽东联合国民党左派,同蒋介石等国民党新右派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国民党中央全会及其土地委员会,就是这场殊死较量的政治舞台。
高菊村等在《青年毛泽东》一书中这样写道:
1927年3月10日至17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汉口南洋大楼召开。国民政府迁都武汉后,在汉国民党中央委员与国民政府委员组织了一个有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参加的临时中央党政联席会议,代行最高职权,拟定3月1日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因蒋介石在南昌另立中央,与武汉临时中央党政联席会议对抗,迟迟不到,全会乃推到7日;7日蒋介石未来,乃改为预备会。在预备会上,谭延闿提出继续推迟,迁就蒋介石。毛泽东、吴玉章、于树德等强烈反对,遂决定8日开提案委员会,9日开审查委员会,10日正式开幕。针对蒋介石把持政务委员会政治会议的情况,毛泽东还向大会提议:“现当在开全体会议期间,政治会议暂不开会,遇有重要事件发生,应授权主席团全权办理,但须向大会报告。”他还提议:“因提案甚重,必有精细之讨论,讨论似属提案之责,而提案委员会之产生,由常务委员会之推举,可否再加新同志而得新意见。”这两项提议均被大会通过。〔1〕
3月10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开幕,毛泽东以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身份出席会议。13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民运动委员会常务委员毛泽东、邓演达、陈克文向全会提交了《土地问题案》(后改为《农民问题案》)。14日,他们又联合提出《对农民宣言案》。15日,全会确定毛泽东、邓演达、恽代英、吴玉章、詹大悲、顾孟余、徐谦、王法勤、邓懋修组成审查委员会审定《对农民宣言案》及《农民问题案》。16日,全会通过了《对农民的宣言》和《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
《宣言》阐述了建立农民政权、农民武装、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中国国民革命最大部分的目标在于使农民得到解放;农民如不得到解放,国民革命断不能抵于完成。”
因此,革命需要一个农村的大变动,必须使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派的活动,在农民威力之下完全消灭,使农村政治从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手中,转移到农民的手中,在乡村中建设农民领导的民主的乡村自治机关。这是完成民主政治的唯一道路。
《宣言》又指出:农民应有自卫的武装组织。封建地主阶级的武装,如民团、保卫团及团防局等均须解除,交予农民。同时,应设法使农民廉价购得武器,使农民有足以保卫其自己利益的武器。这是农村民主势力推翻封建势力的确实保障。
《宣言》强调中国的农民问题,其内容即是一个贫农问题。贫农问题不解决,一切纷扰变乱都不会平息,革命亦得终久没有完成之日。“贫农问题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现在“广东湖南湖北农民运动发展的地方,贫农对于土地的要求已甚迫切”,如果“不使农民得到土地,农民将不能拥护革命至于最后之成功”。
《农民问题案》是《对农民宣言》的具体实施纲要。在讨论《农民问题案》时,毛泽东支持夏曦关于乡村**不安是革命的现象,不应由党和政府去加以所谓“改善”的观点,认为“夏同志理论甚确,应写到提案中去”。要杜绝农村**不安现象,唯有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进行土地革命。因此,《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特别指出:“北伐胜利之结果,已有好几省在国民政府统治之下,加入农民协会之农民已有四百万,正在为自己之解放而努力奋斗。”但是“农民的敌人也以全力遏制农民运动之发达及阻碍本党决议之实现。这些农民的敌人,所谓乡村把持政权者,同时亦即国民革命之敌人”,一定要竭力保障农民,铲除敌人。“如果本党不能这样做去,国民革命将发生很大的危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