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不用精打细算地惦记着要省钱缴税或买骡子,真开心哪!跟快活又富有,而非亚特兰大那些故作高雅的人在一起,多高兴哪!穿着窸窣作响、显出婀娜腰身的织锦裙,露着脖子、胳膊和一大片胸脯,引男人倾心的感觉多棒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没有吹毛求疵的人批评你有失淑女风度,这感觉多舒爽!各种香槟,想喝多少有多少,痛快!斯嘉丽第一次喝醉时,就坐在敞篷马车里一路高唱《美丽的蓝旗》,穿过新奥尔良的大街小巷回旅馆。第二天头痛欲裂地想起这事,她还挺不好意思。她连微醺的淑女都没见过,至于喝醉的女人,估计就只有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见到的沃特林了。斯嘉丽觉得自己真是丢尽了脸,几乎不敢面对瑞德。瑞德却只觉得这事很有趣。无论斯嘉丽干什么,他似乎都觉得有趣,仿佛她就是只活蹦乱跳的小猫。
瑞德长相英俊,跟他一同出门也是件令人兴奋的事。不知怎的,斯嘉丽以前竟从未注意过这点。在亚特兰大时,人们只顾盯着他的缺点,哪儿还顾得上讨论他的长相。但在新奥尔良,斯嘉丽看得出其他女人如何被他吸引得目不转睛,也瞧见他俯身亲吻那些女人的双手时,她们有多雀跃。想到别的女人被自己丈夫吸引,或许还很嫉妒她,斯嘉丽就觉得跟他出双入对甚是骄傲。
“哎呀,我俩真是男俊女俏的一对呢。”斯嘉丽快活地想。
没错,瑞德之前说得没错,结婚真的可以很开心。不仅开心,她还学会了很多东西。真奇怪,斯嘉丽还以为生活再也无法教给她更多东西了。现在,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孩子,每天都有新发现。
首先,她发现嫁给瑞德跟嫁给查尔斯或弗兰克大不一样。他们两个尊重她,怕她发脾气。他们都在祈求她的青睐,她若开心,就赏些恩惠。瑞德却不怕她,她还经常觉得瑞德也不怎么尊重她。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若不喜欢,他就笑话她。她不爱他,却觉得跟这样一个人过日子很刺激。最刺激的是,哪怕他有时勃然大怒显得很凶狠,有时让人又好气又好笑,但他总能像套了马嚼子般控制住自己。
“估计是因为他并非真的爱我吧。”斯嘉丽心满意足地想,“他若真的完全失控,我肯定会讨厌他。”不过,想到他有失控的可能,斯嘉丽还是既好奇又兴奋。
斯嘉丽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了解瑞德,但两人真住到一起后,她才发现他身上还有好多新东西。她发现,他说起话来既可以如猫的皮毛般顺滑,也能转眼就开始厉声喝骂;他提起去过的各种奇异之地,可以用真诚和赞许的口气讲述那里关于勇气、荣誉、美德和爱情的故事,但紧接着就会用最冷酷悲观的口吻,大谈各种下流之事。斯嘉丽知道丈夫不该给妻子讲这些,可这些故事真有趣,似乎还能引出她身上粗俗、现实的一面。瑞德时而热切得几乎算得上一个温柔的恋人,但下一刻又能变成满嘴嘲讽的魔鬼,把她那火药桶般的脾气揭开盖子、点燃引线,享受随后的爆炸。斯嘉丽明白他的恭维向来都是把双刃剑,哪怕他说出最温柔的话语,也值得怀疑。其实,在新奥尔良的两周里,她已熟知他的一切,只是仍不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