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病根的作品,其中的人物自然是“不幸的人们”;在前面提到的几篇里,主人公如狂人,阿Q,孔乙己,陈士成,等等,都是的,他如狂人的大哥,用怪眼色看着狂人的赵贵翁,与阿Q打架的王胡,不准阿Q革命的“假洋鬼子”,等等,又何尝不是。他们受病的情形,虽个个不同;可是,同样地陷入那“旧社会”的大泽中,只能随波逐流,与“势”推移,不能跳出那大泽,另走新途径,另辟新天地,所以同样是“不幸”的人。看鲁迅先生使用“不幸”这两个字,便可知道他并没有鄙薄他们,深恶他们的意思,他只侧重在“改良社会”,社会改良了,一切的“势”另换个样子,这批人也便从“不幸”之中解放出来了。因此,描写人物的手法,和一般谴责小说大有不同。谴责小说认定某一些人是坏人,把一切的坏事情都归到他们身上去,而他们的坏又似乎并没有旁的根由,只在于他们本性坏,天生是坏人。这也算是作者的一种认识,其合理与否且不论,单问作者何以要写那样的小说,从好一点的方面说,并非借此发抒愤懑,从坏一点的方面说,便是借此揭人隐私。这种认识和用意影响到读者:第一,使读者认为人是单独活动的、与社会毫无关涉的生物,翻开小说来,就想查究谁是坏人,谁是好人,而得到答案也很容易,仿佛看旧戏似的,只需认那登场人物的“脸谱”,便可以明白。第二,使读者也感到愤懑,对于所谓坏人,恨之刺骨;或者得到一种窥见了人家的秘密似的快感,仿佛说,你们这批坏东西现在是**裸地显现在我眼前了,此外就别无所得。《呐喊》一集中的短篇小说便不然。由于作者的认识和谴责小说的作者不一样,其描写人物,着力于人物在社会中,凭其性习,与事物接触,内面外面起怎样的变化这一方面。起变化的虽是这一个人物,但使他起这样变化而不起那样变化的因素,不完全居于他自己(前面所说“随波逐流,与‘势’推移”,那用“波”和“流”来作比喻的“势”,便不居于他自己);这一点也极注意。如此写来,好人坏人就并不划然分明。如阿Q,总算是个极不足取的人了;他头上有了癞疮疤,口头便有许多忌讳,他时常被闲人揪住了打,便发明精神上的胜利法;他与事物接触而起这样的变化,其因素完全属于他吗?如果社会间没有把人家的缺陷作为取笑资料的风尚,阿Q该不至于讳说“癞”“赖”,从而一转再转,连“光”“亮”“灯”“烛”都讳说的吧?如果社会间没有以撩打人为乐的闲人,阿Q该不会有“儿子打老子”“我是虫豸”“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这些奇妙想头吧?这样想开去,便见得阿Q虽然不足取,但他不是坏人,而是个“不幸”的人;他的“不幸”在他的习性既不高妙,又正遇着了有这样风尚、这样闲人的社会。伏在背后的可以想得出来的意旨,不就是:假如社会改良了(性习虽属于个人,但与社会牵涉之处太多了),阿Q也许会颇有可取吗?这样就阿Q说,无非举个例,指明鲁迅先生描写“不幸”的人的手法,与谴责小说描写坏人不同,其用意则在引导读者向“改良社会”的目标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