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景城之所以喜欢《同桌的你》,就是因为他在高中时期,跟很多男生一样,暗恋自己文静又成绩好的同桌。
他的同桌叫江媛媛,喜欢穿浅色的连衣裙,扎两条好看的麻花辫,一手字工整娟秀,说话声音细细的,很好听。
江媛媛跟余景城同一所大学,只是她在中文系。
余景城想来想去,打算追求江媛媛。
这个年代,男女生之间的感情还很纯粹,相互喜欢就会在一起。
单恋的不叫舔狗叫深情,结婚也不需要几十上百万的天价彩礼……
余景城将《童话》这首歌的歌词,抄在一张淡蓝色的信笺上。
在结尾处写上了表白的话。
“江媛媛,我喜欢你三年多了,做我女朋友好吗?”
落款写上自己的名字。
他将这张信笺放在一个漂亮的信封里,在江媛媛宿舍楼下等着。
过了晚饭时间,江媛媛和室友从食堂里回来。
“媛媛。”余景城主动打招呼。
江媛媛看到余景城这个曾经的同桌,非常高兴,笑弯了眼睛。
“景城,你来找我吗?有什么事?”
余景城鼓起勇气,将信封递给了江媛媛。
“这个给你,你上去再拆开看吧。”
接着,余景城红着脸跑开了。
室友满脸笑容,拉长语调,“哦……某人收到情书了。”
江媛媛脸一红,轻轻推了室友一把。
她也知道余景城的意思,信封里肯定是表白的话。
其实,高中三年,她对余景城也有点意思。
这个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男生,给她留下了好印象。
还有一点,她记得他跟她一样喜欢音乐,总是借她的歌词本去抄。
江媛媛在宿舍里,打开信封,露出泛着香气的信笺。
她的心好像被什么击中了。
没多久,余景城就收到了江媛媛的回信。
恰好也是一首顾南创作的歌词,来自凌菲的国语版《约定》。
“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
“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
“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
“就算某天一个人孤寂。”
“你我约定一争吵很快要喊停。”
“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
“我会好好地爱你傻傻爱你。”
“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
在粉色信纸的末尾,江媛媛写上了一句话。
“以后你是我的男朋友了,就不要连名带姓称呼我了,叫我媛媛吧。”
“耶!”
余景城激动得原地跳起来,脑门撞在了上下床的栏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