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哲学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只有与生命直接相关的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也就是说,在与生命直接相关的科学中,理论与实践几乎是分不开的。生命科学建立在生命的律动之上,正因如此,它又是一门研究生活的科学。这一点尤其适用于个体心理学。个体心理学把个体生命视为整体,而个体的每一个反应、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冲动都是其生活态度的具体体现。这样一门科学势必是以实践为导向的,人们可以借助有关知识来修正乃至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
个体心理学是在努力了解神秘的生命创造力这一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正是有了这种神秘的力量,人们才会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甚至可以做到“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种力量是以目标为导向的,具体表现在对目标的追求之中。在这一过程中,身心配合,天衣无缝。因此,抛开整体概念,抽象研究身体活动与精神状态是非常荒谬的。比如,在犯罪心理学领域,过度重视犯罪而忽略罪犯是不科学的。事实上,罪犯(而非犯罪)才是研判犯罪最为重要的因素。如果不能把犯罪行为视为特殊个体生活中的一段经历,那么,再怎么研究犯罪行为都是毫无意义的。同一个行为在一个案件中是有罪的,而在另一个案件中则可能是无罪的。关键是,要弄清罪犯的生活背景,了解其生活目标。只有了解了这些,方能做到沿波讨源、顺藤摸瓜,对其行为举止追根究底。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我们理解诸多独立行为背后的含义,将其视为整体的组成部分。反之,研究局部时,只要我们将其视为整体的一部分,对更好地了解整体就大有裨益。
就作者本人而言,对心理学的兴趣源于医学实践。医学实践为理解心理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即目的论视角。在医学实践中,我们发现,所有器官都有明确的发育目标,发育成熟后都有明确的形状。如果器官出现先天不足,人体会千方百计加以弥补,或培育出新的器官来替代缺损器官的功能。生命总是这样,源源不断、川流不息,绝不会轻易屈服于外界阻力。
人类的精神活动与有机生命的运动十分相似。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理想,通过设定具体的目标,弥补缺陷、超越现状。有了具体的目标,有了对成功的希冀,个体就会信心满满,克服障碍。相反,没有明确的目标,个体的所有行为都将失去意义。
所有证据都表明,具体目标必须在早期(童年时期)确立。成熟个性就是在这个时期慢慢出现原型的。想象一下这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当一个软弱自卑的孩子深陷绝境时,便会努力发展,沿着既定目标砥砺前行。在这一阶段,发展目标比发展所需的物质条件更为重要,因为目标决定着努力方向。目标是如何确立的,没人说得清楚,但显然是客观存在的,并主导着孩子的一言一行。此时,孩子的天赋、冲动、理智、能力乃至缺陷,我们都所知甚少。时至今日,这一切仍然是个未知数,因为只有当目标确立之后,孩子的发展方向才能明晰可辨,只有在看清孩子的发展方向之后,才能预测其未来将会怎么走。
原型蕴含着个体人生目标的早期个性。原型一旦形成,人生的发展方向也就确定了,人生目标也就明朗了,个体的命运也就可以预见了。此后,个体的统觉(1)自然而然地与人生方向趋于一致。儿童不会客观地看待具体情况,而是完全跟着统觉走。也就是说,儿童会戴着有色眼镜根据个人好恶去理解身边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