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卖国密约——伪执政的代价
日本帝国主义对待汉奸,是一贯使用放高利贷的方法来劫持他们的。首先是有效地采取了欲取先予的偷鸡撒米方针,上赶着先把钱给你送到面前,等到你要伸手去拿时,他便又会另换一副面孔,不但是毫不留情地先从其中扣去几成的所谓“利息”,还用惊人的盘剥方法去进行无止境的剥削。而这个借钱的人更是无法摆脱这种利上加利,利中滚利的反复剥削的了。于是只得干脆落到他的债务圈子内,永远也不得翻身。日寇就是用这种阴狠毒辣办法来对待我的。
当我在一九三二年三月到了长春,当上了所谓伪执政后,当时的日寇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便立即摆出债主的架子来,经过郑孝胥之手,把一张彻头彻尾的卖国密约拿到我的眼前,不但是把东北所有的矿山、港湾、航运、陆运(铁路交通)等一切的权利,罄其所有地断送到日寇之手,更从广义的方面来看,真可以说是上自天空,下至地底,完完全全都由我全盘托出,双手奉献了。同时,在其中也包括了日本帝国主义移民政策,以及日伪之间的所谓经济同盟。此外,如用日本人来充当伪满的最高顾问,等等。像是这种包罗万象的卖国密约,如果拿它来和袁世凯的“二十一条”卖国条约相比,那么,那个曾经引起全国人民的无比愤怒和遭到世界各国人民舆论斥责的“二十一条”,和我无条件承认的这个卖国密约有着天地之别呢!
本庄繁所提出的这个要求,也就是因为日本帝国主义以正式承认我当伪满洲国执政,来提出这一带有要账式的交换条件的。而我呢,也就在患得患失、卖国求荣心理下,丧心病狂地整个答应下这一罪恶要求,以致在以后连续而来的一步紧似一步的种种卖国殃民协定,全都是从这里脱胎而出,只不过是把其中的内容从密约变成正式公约,从笼统的章句,变成为更具体的条项,从非正式的东西,变成合法化的证契而已。
像是后来在同年(一九三二年)日寇关东军司令官兼驻伪满特命全权大使武藤信义和伪国务总理郑孝胥之间所签订的所谓“日满议定书”,则是把上记卖国密约做了合法化的正式手续,并把它添枝加叶地具体实现了。再加上所谓的“日满共同防卫”,那更是由我首先点头承认了日寇在东北的永远驻兵权利。因此,这不仅出卖了东北人民的一切利益,而且更由于我的甘心情愿,才把这块祖国的神圣领土,双手拱献于日本法西斯强盗,任其把它当作从事疯狂侵略的军事基地,不独我东北人民在过去十四年长期呻吟在日寇的皮鞭和刺刀之下,并且还使日寇充分利用了这块军事基地,而更进一步地侵略我们整个祖国的大片国土,大量屠杀了我国的父老兄弟姐妹,终于使自己的祖国受到了一千万以上的宝贵人命牺牲和五百亿美元的严重物质损害。还不止于此,就连日寇的侵略越南、缅甸、菲律宾、爪哇以及威胁苏联的罪恶活动,也都是因为它充分利用了这块军事基地上的人力、物力、财力所造成的。足见这个出卖祖国全东北人民利益的罪恶协定,真可以说是伪满十四年来一切罪恶的总出发点,而这个总出发点上的罪恶者本人就是我!
三、到长春以来的生活一斑
明明采用的是伪执政的制度,可是偏偏又有了什么伪大同的所谓年号;明明绝对不是“复辟”,可是偏偏在当时的敌伪之间,却有很多人把我称为“皇上”。诸如此类,真是一种荒诞离奇的现象。因此,就连我在当时长春伪执政府内的生活,也当然不能出乎上述的矛盾情况之外,总是有着两重或是三重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