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伪满建国之后,于四月十五日发布了“满洲国陆海军条令”,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了伪满傀儡军队。更依据伪组织法,我是伪陆海军大元帅,伪满陆海军应由我来统率,在我的身旁还设有“侍从武官处”,而在伪国务院的组织内也设有伪军政部,来执掌军令、军政、教育、训练等事务。更在“奉天”、吉林、黑龙江、“洮辽”和“兴安东南西北四分省”,设立了伪警备司令部,并于哈尔滨设立了伪江防舰队司令部,任命各伪司令官,分辖其直属部队,帮助日寇竭力镇压东北反满抗日的人民,并企图越快越好地完成所谓伪满洲国领土的统一。
在这里,我应该特别暴露出我的卖国秘约的重大罪行。当我企图得到和巩固这个伪汉奸头子的地位时,就在秘约中,让日本侵略军常驻伪满,更把伪满军的指挥权委托给日寇关东军。所以,当伪满军政筹设之初,就由关东军一手包办。同时,在伪军政部和各伪司令部里,都设立了军事顾问部。一切军令、军政大权,都移交与日寇执掌。到一九三二年九月十五日在郑孝胥同武藤信义签订的“日满议定书”第二项里,又把这个秘约合法化起来,成为具体的卖国条款。
日寇从“九一八”以武装力量侵略了我国东北,建立了殖民政权的伪满洲国以来,在这一罪行的初步看来,是由日寇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一手包办而成。但到了武藤信义继任关东军司令官兼驻“满洲国全权大使”和“关东州厅长官”的所谓“三位一体”之后,就更能看到日寇为了推行在我东北的殖民统治所犯下的奴役、掠夺和武力镇压的罪恶行为。所以,在一九三二年冬到一九三三年春,相继击退了在黑、吉两省的旧东北军的抗日力量,并侵占了热河省全境,完成了所谓“满洲国领土的统一”。这说明了我的滔天罪行。在这一罪行里,叛国军阀张景惠、张海鹏、于芷山、吉兴、熙洽、张文涛、于深徵等都曾在伪满军中起了很大的帮凶作用。
在“军事顾问部”掌握下的伪军政部,还有一个作恶的作用,就是,把曾在东北军阀割据下私人的、分散的军队,用我的“统帅大权”和“大元帅”名义,都集中起来,成为一个助纣为虐的武装叛国集团。一九三三年,先用编制全国军事预算和“国军”统一编制等办法,把饷、械、粮秣、服装和人事等,都由伪军政部一手抓过来统一执行。更依据新制定的“军队编制令”,把伪满军的划一编成和统一编号的工作统统给打下了初步的基础。计为伪混成旅26、伪骑兵旅7、伪教导队6、独立骑兵团8和伪江防舰队等。军事教育和补充机构一律归部直辖。更建立了伪“中央直辖部队”,如伪靖安军、伪近卫步兵团、伪宪兵队等。这些罪恶任务,到一九三四年,当我当上了“满洲国皇帝”,才算是初步完成。
我在爬上了伪皇帝的“宝座”后,首先就对于伪满军人下了敕谕,在里边曾强调说:“朕为尔等的大元帅,统率大权揽在朕躬。”这就是让他们都必须服从我的命令。后边又说:“因时制宜,特定规范。”这又说明根据我的秘约更把用兵指挥大权,一齐委托在关东军司令官手。就是这样,你们也必须遵从。更制定了“军人誓文”,要求他们向我宣誓,服这个乱命。所以,在伪满汉奸政权十四年中,伪军真正形成了“皇军之一翼”,随着关东军侵略罪行的不断发展,伪军也不断地加深了叛国、反人民的种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