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给对方提示“公”的原则,而对方也有自己“婆”的原则。哪一方的原则都有道理,哪一方的原则都得遵循,你岂不是举步维艰,两头不是人吗?
显然,这个时候真正聪明的做法,不是死讲原则,讲死原则,而是把焦点放在如何解决问题上面。
“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甭管你用什么方法,最终把问题解决了,就是对原则最好的保护和落实。让所有当事方的原则都能功德圆满。而做到这一点,恰恰需要你少讲乃至不讲原则。你越这样做,矛盾就越容易得到化解,方法就越容易浮出水面,最后得到皆大欢喜的结果。
就拿前面那个例子来说,金玲和闫春各有各的原则,他们都没错,都不应该受到指责。对金玲来说,“完成工作”是公司的原则,是领导的原则;对闫春来说,“请电工”是部门的原则,也是他个人的原则。毕竟电工是他凭个人的人情请的,而且他也为此付出了不少经济上的代价。
这就意味着,金玲的原则是不折不扣的“公”原则,而闫春的原则却或多或少有一些“私”的色彩。金玲试图以公压私,对闫春来说几乎有“大欺小”“强欺弱”的霸凌味道,难怪会让闫春既不高兴,也不想配合。
事实上,事后闫春本人也对我承认了这一点。他说:“其实请电工那件事也不是绝对弄不成。大不了多费点嘴皮子,再多欠对方点人情罢了。我最受不了的是她(金玲)那态度。动不动就拿领导压人,拿职责说事,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特烦人。我又不是她的下属,凭什么要受她指派?想摆官架子回自己部门摆去,在我这儿行不通!”
可见,闫春的要求并不高,他要的仅仅是一个“商量”的态度,而不是“命令”的姿态。
反过来说,金玲也是钻了牛角尖儿,认了死理。
本来,只要她能放低身段,向闫春诉诉苦,甚至撒撒娇,解决这个问题实在是易如反掌。可她偏偏被“职场女强人”情结所累,非要拿“原则”强行闯关,最后不但得罪了人,事情也差点没搞定。可谓得不偿失。
可见,情商这个东西真不是说着玩的,关键时刻能成事,也能误事。而对情商最大的伤害,恰恰是一种过于鲜明、过于强硬的“职场”意识、“公事公办”意识。
当然,这不是说职场意识绝对不可取,只是说不可太单调。在职场意识的主基调下,适当补充一些普通人烟火气的色彩,或者说在“公事公办”的原则性中,适当注入一些“公事私办”的灵活性,你就会顺风顺水,事半功倍。反之亦然。
就拿金玲来说,如果她真是一个聪明人,把自己放低一点,诚恳地去请求对方与自己一起完成这项任务,让对方感受到尊重,以及对其自身价值的肯定,那么搞定这件事便会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而搞定工作,恰恰是职场意识的终极体现,终极实现。难道不是这样吗?
其二,原则的立场。
“原则”这个东西,具有某种“刚性”的特质、“底线”的味道。换言之,原则太过严肃,太过强硬,不到万不得已,不可轻易触碰。否则,一旦你把问题上升到“原则”的高度,那就几乎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了,只能针锋相对、寸土必争。
这就会造成当事人之间立场的针对性,乃至敌对性。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怎能有个好呢?
这就是为什么在大多数职场沟通中,一旦把“原则”二字掺和进来,往往会不欢而散。
讽刺的是,那些动辄在职场沟通中强调“原则”二字的人,常常是为了提高沟通的效率,以求强行闯关,迅速解决问题。殊不知,这种做法恰恰适得其反,不仅会让问题更复杂,还可能制造出更多棘手的问题。
可见,“讲原则”貌似“高大上”,其本质则往往是根深蒂固的惰性,是职业素养低下的表现,足以令职场中人引以为戒。
说到这里,想起一个桥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