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郊,祝板长一尺一分,广八寸,厚二分,用楸梓木。宗庙,长一尺二寸,广九寸,厚一,用梓木,以楮纸冒之。群神帝王先师,俱有祝,文多不载。祝案设于西。
○笾豆之实
凡笾豆之实,用十二者,笾实以形盐、薧鱼、枣、栗、榛、菱、芡、鹿脯、白饼、黑饼、糗饵、粉餈。豆实以韭菹、醯醢,菁菹、鹿醢、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脾析、豚胉、赩食、糁食。用十者,笾则减糗饵、粉餈,豆则减赩食、糁食。用八者,笾又减白、黑饼,豆又减脾析、豚胉。用四者,笾则止实以形盐、薧鱼、枣、栗,豆则止实以芹菹、兔醢、菁菹、鹿醢。各二者,笾实栗、鹿脯,豆实菁菹、鹿醢。簠簋各二者,实以黍稷、稻粱。各一者,实以稷粱。登实以太羹,鉶实以和羹。
洪武三年,礼部言:“《礼记·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器用陶匏’,尚质也。《周礼·笾人》,‘凡祭祀供簠簋之实’,《疏》曰,‘外祀用瓦簠’。
今祭祀用瓷,合古意。惟盘盂之属,与古簠璺簋登鉶异制。今拟凡祭器皆用瓷,其式皆仿古簠簋登豆,惟笾以竹。”诏从之。
酒齐仿周制,用新旧醅,以备齐三酒。其实于尊之名数,各不同。
○祭祀杂议诸仪
其祭祀杂议诸仪,凡版位,皇帝位,方一尺二寸,厚三寸,红质金字。皇太子位,方九寸,厚二寸,红质青字。陪祀官位,并白质黑字。
拜褥。初用绯。洪武三年定制,郊丘席为表,蒲为里。宗庙、社稷、先农、山川,红文绮为表,红木棉布为里。
赞唱。凡皇帝躬祀,入就位时,太常寺奏中严,奏外办。盥洗、升坛、饮福、受胙,各致赞辞。又凡祀,各设爵洗位,涤爵拭爵。初升坛,唱再拜,及祭酒,唱赐福胙。洪武七年,礼部奏其烦渎,悉删去。
上香礼。明初祭祀皆行。洪武七年以翰林詹同言罢。嘉靖九年复行。
拜礼。初,每节皆再拜。洪武九年,礼臣奏:“《礼记》一献三献五献七献之文,皆不载拜礼。唐、宋郊祀,每节行礼皆再拜。然亚献终献,天子不行礼,而使臣下行之。今议大祀中祀,自迎神至饮福送神,宜各行再拜礼。”帝命节为十二拜,迎神、饮福受胙、送神各四拜云。
登坛脱舄。初未行。洪武八年诏翰林院臣考定大祀登坛脱舄之礼。学士乐韶凤杂考汉、魏以来朝祭仪,议于郊祀庙享前期一日,有司以席藉地,设御幕于坛东南门外,设执事官脱履之次于坛门外西阶侧。祭日,大驾入幕次,脱舄升坛。
其升坛执事、导驾、赞礼、读祝并分献陪祀官,皆脱舄于外,以次升坛供事。协律郎、乐舞生依前跣袜就位。祭毕,降坛纳舄。从之。嘉靖十七年罢其礼。
○祭祀日期
钦天监选择,太常寺预于十二月朔至奉天殿具奏。盖古卜法不存,而择干支之吉以代卜也。洪武七年,命太常卿议祭祀日期,书之于版,依时以祭,著为式。
其祭日,遣官监祭,不敬失仪者罪之。
○习仪
凡祭祀,先期三日及二日,百官习仪于朝天宫。嘉靖九年更定,郊祀冬至,习仪于先期之七日及六日。
○斋戒
洪武二年,学士朱升等奉敕撰斋戒文曰:“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专一其心,严畏谨慎,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大祀七日,前四日戒,后三日斋。”
太祖曰:“凡祭祀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神,为天下祈福,宜下令百官斋戒。
若自有所祷于天地百神,不关民事者,不下令。”又曰:“致斋以五日七日,为期太久,人心易怠。止临祭,斋戒三日,务致精专,庶可格神明。”遂著为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