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通公司的股东已经开始在法院起诉花旗银行,作为世通公司的贷款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格鲁夫曼在世通破产前依然坚持向公众推荐买入的拙劣表现,他们认为花旗银行需要赔偿他们的损失。虽然这桩案件法院还处于审查阶段,但普林斯隐约感觉到,最终留给花旗的一定不是好果子。
在安然公司破产后,安然的债权人联合起诉包括花旗集团在内的11家银行,起诉他们与安然公司串通一气,隐瞒重大财务问题并联合作假欺骗他们,他们要求的赔偿总共高达200多亿美元。普林斯知道这些赔偿并不需要花旗一家支付,总共有11家呢,但他肯定作为最大的银行,花旗的赔偿不会在少数。
这是全世界投资者都在关注的两大案件。花旗集团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绝不仅限于此。但是其他风险与这两个相比小得简直不值一提。安然事件和世通事件,普林斯最不担心的是赔偿,他和威尔一样始终相信只要用钱能摆平的事情都不是什么大事,但信誉的损失才是最致命的。从目前来看,这两场官司无论最终的判决如何,花旗集团都已经输掉了一大半:它们给花旗造成的影响太恶劣了。
普林斯唯一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使这两个案件迅速结束。他需要和监管部门以及起诉的这帮哥们进行很好的沟通。这也许是威尔选择普林斯为接班人的重要原因。在花旗集团内部,从来不乏精通银行及投资业务的人,然而能够始终和监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的人却寥寥无几。普林斯是最突出的。对于当前的花旗而言,它需要的绝不是带领大家开拓业务的领袖,而是能够快速将麻烦斩掉的领袖。这是威尔对普林斯的期望。同时也是普林斯作为新任总裁以及未来的唯一掌权者所应该做的。
旧伤未愈,普林斯并不能阻止新伤的发生。2005年1月的一天,普林斯突然接到一个令他感到十分意外的电话:德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将要对2004年8月份备受争议的债券交易事件进行调查。
普林斯原以为这个事情早已平静了。2004年8月2日,花旗集团操作员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卖出了超过100亿欧元的债券,致使欧洲债券价格暴跌。随后又迅速出手买回40亿欧元债券。有人计算了一下,在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游戏中,让花旗集团赚到了2000多万美元的利润。
普林斯没想到半年之后这个事情依然被人揪住不放。德国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居然还声称握有花旗银行操控市场的证据,看来这件事需要认真对待了。也许德国的调查只是起了个头,其他国家也会紧随其后。如果这个事情最终被法院判定是真的,就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涉事的人员甚至会坐牢。
其实就普林斯个人感觉而言,他认为那个操作此次买进卖出的人脑子真是出现了短路,这种做法真是太低级了。花旗集团的利润虽然是通过一笔一笔的业务累积起来的,但花旗集团并不缺少那2000万利润,何况花旗有着丰富的合乎规范的赚钱手段。这个哥们真应开除,不,一定要开除。真是太可恶了。
德国金融市场监管部门指控花旗银行操作债券市场,尽管这项刑事指控并未成立,但普林斯不得不为这次指控接受2500万美元的处罚,并公开道歉。挣到的利润全都赔进去还不够,另外还要搭上名誉损失。花旗银行也暂时失去了承销欧洲政府债券业务的机会。这个损失可真是太大了。
同样的事情还有一件。2004年9月,日本财务省表示,花旗集团未能对客户进行恰当的审查,未能对洗钱行为采取足够的措施,并且在风险投资方面未能给客户正确的引导,由此要求花旗集团自2005年10月起关闭其在日本的私人银行业务。随后,日本决定将花旗银行排除在政府债券拍卖业。
这让花旗集团在日本的业务大受损失。日本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日本市场一直是花旗集团最重要的市场之一。私人银行业务就是专门为富豪服务的,关闭私人银行就等于让花旗集团同日本的富豪说拜拜。将花旗集团排除在政府债券业务之外,就等于说花旗已经不是政府的合作伙伴。普林斯一下子觉得花旗集团在日本的各项业务都被掏空了,他甚至都不知道花旗集团在日本的员工还能做什么。为了改变日本市场的颓势,他不得不开除负责日本市场业务的三个高管。其中也包括副主席莫姆。
但旧伤依然在隐隐作痛。2004年5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指控花旗滥发消费者贷款,最终花旗接受7000万美元罚款,但不认同指控。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结果,接受罚款但不认同指控。看来花旗集团真不在乎钱,在乎的是名声。为了使世通公司的股东撤销起诉,花旗集团最终付出了26.5亿美元的代价。安然事件依然在法院拖延着,普林斯必须为解决这件事准备好一大笔资金。这是必须的。
相比较里德时期,威尔时期的花旗集团麻烦不断。律师出身的普林斯上台并没有改变这一切。也许他上台就仅仅是为了应付威尔留下的烂摊子,他还未来得及更改花旗集团的一些不良做法。任何麻烦都是伴随着利润产生的。也许可以这样说,只要花旗集团追求利润一天,各种麻烦就可能出来。
这应该归结到人性上。人是逐利的,即便碰到最严厉的监管规则,在利益驱使下,精明的人也总能找到绕开或对抗规则的方法。如果不幸被调查或被发现,这也许只是利润追求路上的偶然事件罢了。
就在普林斯为花旗集团堵截各种操作漏洞的时候,其实最大的漏洞就在他身上。在威尔宣布普林斯为接班人之前,就有人提醒过威尔:普林斯是一名好律师,但他不是出自于业务部门,对我们所从事的各种业务都不是很熟悉。让一个门外汉来领导花旗集团,会不会有风险?
这当然有风险。但威尔认为这种风险是可以避免的。花旗集团内部有着业界最大的业务精英群体,他们都可以帮助普林斯来避免不懂业务这个缺陷。鲁宾依然在集团里担任高级顾问,他会很好地成为普林斯的老师。普林斯可以从他那里得到他想要学习的任何业务上的知识。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威尔的隐退两步走,先是让普林斯担任总裁,两年后才让普林斯担任董事会主席。也就是说威尔本人并没有真正远离花旗集团。只要普林斯有不妥的地方,他自然会站出来给他纠正。也许是斯皮策的来势凶猛让威尔感到胆怯,他觉得律师出身的普林斯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他的致命失误。四年后普林斯因为花旗集团股价暴跌而下台时,他曾承认选择普林斯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之一。普林斯的确是不懂银行业务的人,他在2006年成为花旗集团董事会主席兼总裁后,立即指令债券部门扩大债券业务。这个业务在当时来看已经具备了风险征兆,但他并没有足够的专业经验来帮助他看到潜在的风险。他看到的只是利润,债券业务是当时最赚钱的业务。
当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的时候,有谁能想到利润才是花旗陷入万劫不复深渊的主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