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
第一,经营范围扩大。在棉布行业业务发达的上海,纷纷出现新商号,光绪二十六年(1900)有130余家,到1913年约200至300家。上海成为进出口棉布集散的枢纽,全国各地大城市棉布商都纷纷到上海设立商号。还有其他经营进口百货、西药、五金、呢绒、钢铁、化学原料的行业,在宣统二年(1910)以后也相继出现。
第二,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上海有21个行业中发展起私人资本主义批发商。经营外货的商号也有增加,如汉口的京广杂货铺就改为以外货为主、广货为辅的经营出口货的商业行号;汉口的猪鬃业,刚产生时仅有7家商号,店主雇员不过70至80人,到宣统三年(1911)时商号增至60家,职工达2000余人。
第三,商业与产业资本联系更为密切。从沿海到内地的这些城市商业,与外国及本国的产业发生了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有的联系还极其密切。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棉纺织工业发展较快,在上海出现了一批专销本国工业产品的批发字号,称为本厂百货字号,使商业更好地为产业资本服务。第四,一批较大规模的近代商业企业的出现。这些商业企业与旧式商号最大区别在于:它们一开始创业,就采用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法,以“经营环球百货,推销中华土产”的营业内容。比较有名的如:光绪二十六年(1900)前后,主要由侨商在香港创办的多家百货公司;宣统二年(1910)在上海设立的先施公司和1918年在上海开办的永安公司。此外如哈尔滨的同记百货公司、重庆的宝元通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从光绪二十九年(1903)至1912年,全国共有工、农、商、交通运输等各类股份公司977家,资本1.1亿多元,其中商业股份公司131家,占13.4%,资本1343万元,占总资本的12.1%。
这些近代商业企业由旧式商业继续向新式商业转化,如北京的瑞蚨祥,就是从以买贱卖贵剥削小生产者的旧商业,部分地变成为产业资本服务、分取剩余价值的新式商业。此外,还发生商人资本进一步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情形。以铁路为例,光绪二十九年(1903),侨商张煜南首先获准承办潮汕铁路,其后5年中,各省先后成立18个铁路公司,创业者中有不少是商人;也有通过斗争手段,主要是收回矿权、路权斗争,实现商人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光绪二十九年(1903)后出现商人投资产业的**,股份公司兴起,全国有工业公司531家,资本5480万元,占全国各类公司资本的49.4%,其中大量是由商业资本转化来的。同治十一年(1872)至1913年,创办或投资于棉纺织业、面粉业和轮船业的商人有37户,占这些企业投资总户数的18.3%。1914至1920年,同类企业的投资户为65户,占这些企业投资总户的53.7%,成为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的最盛之时。而且投资近代企业的商人,1913年以前主要是封建性旧式商人,1914至1922年主要是新兴商人。当然,这一时期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与外资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更大的独立性。
3.外国商业资本在中国市场的优势地位。
中国国内商业的发展,绝对改变不了外国商业资本在中国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的状况。协定关税和5%的低税率,使外国有力地控制中国的对外贸易;2.5%的子口税,为外贸和土特产的进出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流转创造了极为有利条件。就以中外棉商负担的税捐为例:1927年华商由山西运棉至天津,每担缴纳各种厘捐3.73元,而外商每担只纳0.254元的子口税。华商的负担为外商的14.4倍,因此,外商掌握绝对竞争优势而左右中国国内市场。加之在甲午战争后,外资取得对铁路修筑、经营、运输的种种特权,更加强了外国支配国内市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