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册处;同治十三年设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等等。海关人员从很少的编制开始,到光绪元年(1875)已增加到424名外国人和1417名中国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海关(包括邮政)人员有1345名外国人和1062名中国人;1915年海关(邮政已独立经营)人员有1327名外国人和6150名中国人①。赫德还善于捕捉时机,从其他各方面扩张海关势力。甲午战争后,英德续借款成立,清廷曾指定苏州、淞沪、九江、浙东4处货厘和宜昌、鄂岸、皖岸3处盐厘作为偿债基金的一部分,赫德乘机攫取了海关控制和代征这7处厘金的权力。《辛丑条约》规定每年摊付1800余万两赔款,除盐课及海关税项下拨付一千三四百万两外,其余四五百万两,由常关税项下拨付,并规定:“所有常关各进款,在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即海关)管理。”于是赫德便强制兼管23处常关。此23关为:山海关、津海关、东海关、江海关、镇江关、芜湖关、浙海关、瓯海关、九江关、江汉关、宜昌关、重庆关、闽海关、潮海关、北海关、琼海关、胶海关、沙市关、金陵关、福海关、厦门关、三水关、梧州关。根据规定,各常关所设收税分局在距海关所在口岸50里以内者归税务司兼管,其在50里以外者,仍由各常关监督专管。所以,海关兼管的常关包括23关附近50里内所设的税局税卡在内。
赫德还把海关行政控制权力伸展到清廷的邮政与教育部门。从同治五年(1866)开始,他就利用海关代寄各国使馆邮件的制度,逐渐扩展到收寄外界信件。光绪四年(1878),他命令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试办北方各通商口岸和北京、上海间的邮递业务。光绪五年(1879),决定向其他口岸推广,同时积极向总理衙门和各省督抚进行威胁利诱,并提出建立全国邮政的具体方案。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廷终于批准了由海关兼办邮政,并命赫德兼任总邮政司。从此中国邮政权开始落入帝国主义之手①。对培养洋务人才的同文馆,赫德尽力使之自创办之初,就处于他的影响和控制之下。同治元年(1862),总理衙门设北京及广东二处同文馆,开英语科,以海关所征部分船钞作为其经费。同治五年,赫德在欧洲亲自为同文馆增聘了四名洋教习。同治六年,他又建议该馆增开天文、算学、格致、法律等科目。同治八年,他推荐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任该馆总教习。连同文馆学生的考卷,他有时也亲自阅看,以至被丁韪良恭维为同文馆的“父亲”①。与邮政系统一样,同文馆也隶属海关行政的管辖。
在赫德设计与经营之下,中国海关实际上变成了帝国主义设置在清廷内部的一具包罗万象的庞大侵略机器。
近代海关行政机构的组织设置及其沿革1.总税务司署。
总税务司署是近代中国海关行政最高首脑机关。它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列强进一步攫取中国海关主权的产物。咸丰九年(1859),李泰国窃取首任总税务司职务,总司署随即产生。初期的总司署附设在江海关关署内,但徒①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第4页。
①参见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编之八:《中国海关与邮政》。
①W.:AcyclicofCathay,1896年,第295页。参见叶凤美:《赫德传》,《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1卷,第419页。
具形式。赫德代理总税务司之后,为了在各通商口岸广设新关,不得不暂缓总署机构的组建,赫德本人也很少在上海驻留。实际上,这时期总司署的办公机关常随赫德在广州、北京等处奔走而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