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6册,第465—467页。
①《中央委员宣言》1927年8月1日。
“八七”会议明确指出,“土地革命问题是中国的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现时主要的是要用‘平民式’的革命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同时,**中央决定在工农运动基础较好的湘、鄂、赣、粤四省发动秋收起义,“实行中央土地革命政纲”。指示湖南省委,秋收暴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发动土地革命”,所以,当**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队伍在井冈山地区落脚时,就高举“打土豪,分田地”的旗帜,其他武装起义队伍也相继建立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
土地革命是在发动群众打倒土豪劣绅的基础上,逐步摸索前进。井冈山根据地经过一整年的分田斗争,湘赣边界政府于1928年12月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主要“以乡为单位分配”等等②,这个土地法是**历史上第一个土地革命法令,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彻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法令。但由于缺乏经验,按**中央的有关决定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苏维埃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等。
随后,各革命根据地依据1928年6—7月召开的**“六大”的决议精神,土地革命步步深入,土地政策不断完善,出现了“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新局面。到1931年春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的路线、政策和方法,即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而仅仅消灭地主阶级;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不禁止土地租佃和买卖;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地主也同样分得一份土地等等。使农村根据地的土地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生产发展,粮食产量提高一二成,农民生活改善,能吃饱饭,踊跃参军支前。
但是,1931年11月,在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把持下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虽然也主张继续开展和深入土地革命,却提出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尤其是1933年夏天,在查田运动中加以强令推行,任意扩大了打击面,将大量中农特别是富裕中农错划为地主富农,发生了严重侵犯中农,消灭富农经济的错误。1933年10月,中央正式颁发了**起草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作为科学地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标准,“左”的错误得到一些纠正。直到1935年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实际上确立了**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后,土地革命斗争和其他斗争一样,才重新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
抗日战争爆发,**本着团结御敌的精神,停止执行十年内战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而采取减租减息的政策,团结大多数地主抗日,把发展②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3册补编,第171—173页。
民族抗日统一战线与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很好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