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例,抵通州粮船要向坐粮厅交纳两种茶果银两,一种叫“仓茶果”,“系供仓场各衙门书役饭食,并办公杂费”。一种叫“皇差茶果”,“每大米船交银十两,小米船交银七两,每年通帮共四五万两,向系坐粮厅陋规”。后来觉得“皇差”名目不佳,改称“厅茶果”③。同时,旗丁须雇募剥船,每百里给饭米一石,耗米一石。还有石坝经纪乘机勒索斛费,竟“每船至三十金”④。漕船进仓时,又要遇到仓场胥吏的惯用故伎,如淋尖、踢斛等等。更有一种所谓“拨运”。即粮船到通后,由仓场官员坐派,将粮米运至离京通各仓较远的圆明园、沙子营及新城、蓟、易等处。这也成为“奸胥射利”的手段。本应轮帮挨派,胥吏却唯视纳贿多少,任意先后,抽帮拨运。
②《清宣宗实录》卷302。
③《清世宗实录》卷77。
④《清世宗实录》卷103。
①《清高宗实录》卷578。
②《清高宗实录》卷1022。
③《清高宗实录》卷135、393。
④《清世宗实录》卷108、45。
清代漕运,不外乎征收、运输、收仓三大环节。在这三个环节上产生的各种弊漏,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终清一世,所谓“剔除漕弊”的议论,喋喋不休,然而都无补大局,清代漕运继承明代旧制,也继承了明代漕运的全部弊病。
清代漕运的发展清代漕运是所谓“治国要务”,康熙帝曾将漕运与河务、三藩同列为“三大事”,“书宫中柱上”。顺治二年(45),巡漕御史刘明英所奏关于漕运的额数宜清、运法宜定、修船宜急、运道宜豫等四条建议,立即被清朝统治者所采纳①。顺治、康熙两朝,着手在整顿漕政、加强漕运官司、疏通河道、严格官吏考成等方面,系统、全面地恢复漕运。这项工作显然对清皇朝的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在康熙、雍正和乾隆前期,出现了仓储充裕的局面。康熙十八年,“京城通州仓内,贮米甚多,各省运至漕粮,亦无亏欠,在仓内堆积,恐致红朽”。清政府下令,于苏州、镇江、江宁、淮安等处,各截留粮米三万至十五万石不等,以备动用②。这种现象,与顺治初“节年拖欠,多至数百万石”相比,显然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同时,在政治上,为清初北方地区的统治和京师社会秩序的安定,提供了保障。
漕运的稳定发展,的确对社会经济有重要影响。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联系起来,而且通过江南水网及浙赣、闽粤水道,又能与珠江水系连结,这在沟通南北经济的交流方面,作用重大。因此,漕运的经济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漕运的畅通,进一步推动了运河沿岸城市的繁荣。比如济宁和临清是山东运河的南北两关。清朝廷在漕运总督之下设立四个巡漕御史,其一即驻济宁,专门巡察山东台庄至北直交境。临清更是运河北段的重镇,“各省重运,俱令粮道督押本帮至临清,出具粮米无亏印结,即行回任。其自临清抵通,概令山东粮道往来催趱”①。临清是清代漕粮进京的关键所在,在清漕中有重要地位。漕船由临清关转入卫河,需挨次等候出口,于是在泊船沿岸,自然形成一条商业街道,至今遗迹犹存。现在的济宁、聊城两市尚保留着相当古旧的“月河街”,据方志记载,是当年相当繁华的街市,酒楼旅舍,鳞次栉比。“月河街”又称“越河街”,本是跨越运河干道的支河沿岸,专门停泊漕船,以保证干道的通畅。聊城的山陕会馆,尚保存着清代建筑的特色,其门楼戏台样式,与运河上其他城市的山陕会馆多有相同之处,反映出运河沿岸各地商人和商业的活跃。即使象山东东阿县张秋镇这样的小镇,由于地处东阿、阳谷、①《清世祖实录》卷17。
②《清圣祖实录》卷283。
①《清史稿》卷122《食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