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由吕名中同志撰写第一章、第七章、第八章;邹贤俊同志撰写第二章、第三章;陈其泰同志撰写第四章、第五章;许殿才同志撰写第六章;刘家和同志撰写第九章。吕名中同志,1932年出生于湖南省城步县儒林镇。195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长期在中南民族学院历史系工作。现为历史系教授,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学术研究上,侧重于秦汉至隋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史,特别是南方民族关系史。主要论著有《试论汉魏西晋时期北方各族的内迁》、《汉代奴婢的阶级地位问题》、《汉族南迁与岭南百越地区的早期开发》、《百越民族对祖国经济文化的重要贡献》等。主编《南方民族古史书录》。邹贤俊同志,1932年生于湖北天门。现任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理事及副秘书长,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中国郭沫若研究会、湖北省中国史学会理事。长期从事中国史学史与秦汉史研究,主要编著有《中国古代史学史纲》、《中国古代史提要》、《中国史学史论稿》等,并撰有《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军功地主的统治与秦末农民起义》、《秦末农民起义与秦汉之际的地主阶级》等秦汉史论文。陈其泰同志,1939年生于广东丰顺县。196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历史系。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史学史专业。1981年获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曾参加白寿彝教授主编《史学概论》和本书第一卷的编写工作。主要著作有《史学与中国文化传统》、《中国近代史学的历程》,并发表论文多篇。许殿才同志,1953年生于辽宁省绥中县。198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历史系。1987年获硕士学位,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撰有《汉书的成就》等多篇论文。
典志,由本书科技史组撰写第一章和第四章;高敏、安作璋、廖德清和我撰写了第二章;高敏同志撰写了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安作璋同志撰写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高敏同志,1927年生于湖南桃江县。1958年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导师唐长孺教授。以后,历任郑州师院、郑州大学历史系教职。现任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秦汉史学会副会长,河南省史学会副会长等职。著有《云梦秦简初探》、《云梦秦简初探(增订本)》、《秦汉史论集》、《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研究》、《魏晋南北朝社会经济史探讨》等书,先后发表有关秦汉史论文多篇。安作璋同志,1928年生于山东曹县。1951年毕业于齐鲁大学历史系。现任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主要编著有《汉史初探》、《两汉与西域关系史》、《班固与汉书》、《秦汉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秦汉官制史稿》、《中国史简编》、《刘邦评传》等书及论文多篇。廖德清同志,1923年生于四川省成都市。解放前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解放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部。历任四川大学历史系助教,沈阳师范学院历史系教员,辽宁大学历史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著有《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史地图集》、《二十六史述略》等书及论文多篇。另,典志第二章《土地制度和阶级结构》章有一部分原稿“地主阶级的构成及其演变”、第十二章《朝廷、郡县和封国》、第十三章《官吏的选用、考核及其他制度》、第十四章《兵制》、第十五瘴《刑法》以及附录《礼俗》,分别由逢振镐、张汉东、庄春波、陈乃华、刘德增等同志执笔,安作璋同志修改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