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详见徐中舒:《对古代史分朗问题的几点意见》,《四川大学学报》1979年第1期。即中国的发达奴隶制。中国的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是以宗族的瓦解为前提。分期的标准是七国变法,特别是商秧变法。作者认为,“在这些方面以及其他一些个别问题上,我和郭老的见解都是有所不同的。”但是“这些见解是在郭老所取得的成就上作出的”①。金景芳提出了“封建社会始于秦统一”的主张。他认为,中国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主要是井田制,即土地公有,而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则为土地私有制;中国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是分封制,而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则为郡县制;中国奴隶社会的意识形态主要是礼治,而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则主要是法治。所以,中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来说,实际上,就是从井田制和礼治向土地私有制、郡县制和法制的转变②。他把经济形态和政治斗争结合起来,作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之间的分期标准的观点,引人注意。
“魏晋封建说”也有进展。何兹全认为,西周、春秋是奴隶社会的前期,即原始公社解体到发达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战国、秦汉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发展时期;汉魏之际是中国社会由奴隶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时期。战国、秦汉到魏晋南北朝的社会变化,有如下几条主线来说明:(1)由城市交换经济到农村自然经济;(2)由自由民、奴隶到部曲、客;(3)由土地兼并到人口争夺;(4)由民流到地著①。有的同志从理论上针对“战国封建说”提出了值得注意的观点:第一,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并不必然标志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土地私有制的出现,正是奴隶制发展的经济原因。第二,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都不可能只存在单一的生产方式。祖佃制也不是封建社会才有,它早在奴隶社会就已出现。只有在奴隶主大土地所有制和奴隶制国家土地普遍实行租佃制或奴隶制剥削,农民不再沦为奴隶时,它才表明了奴隶制的衰落和封建化的过程②。
二、研究范围的扩大随着考古发掘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夏文化探索的展开,进一步研究中国奴隶制的起源问题已经有了可能。关于中国国家起源问题,就目前发表的文章来看,尚是众说纷坛。一种意见认为。中国国家起源于六千年前的黄帝、少吴时代;一种意见认为,公元前4500—前4000年期间的龙山文化时代,中国已经进入了阶级社会;一种意见认为,夏是原始社会正向奴隶制国家过渡时期:一种意见认为,夏是中国文明史的开端;一种意见认为,商汤伐夏桀后形成了国家;一种意见认为,商代盘庚迁殷后,中国国家才产生。讨论奴隶制的开端,对于了解中国商周奴隶社会的演变、特点及其向封建制的转化是有帮助的。
早在五十年代,有的同志曾从理论上对农村公社作过研究,但从整个史学界来看,对于这个问题是不够重视的。近年来,随着“亚细亚生产方式”专题的深入研究和讨论,农村公社问题的研究已有较大的进展。在1984年9月举行的中国先秦史学会第二届年会上,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公社是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阶段的社会组织,但它的次生形态、再次生形态长①田昌五:《古代社会断代新论》,人民出版社第380页。
②详见金景芳:《中国古代史分期商榷》(上)(下)和《论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均载《古史论集》中。
①详见何兹全:《魏晋之际封建说》,《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
②详见王思治:《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分歧的原因何在?》,《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郑昌淦:《井田制的破坏和农民的分化》,《历史研究》197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