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吐鲁番文书资料特别多,有不少注文与正文的篇幅几乎相当,如第三章第二节《租庸调制的破坏与两税法的实施》的注文,引用的材料就多达一万余字①。另外,全书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来叙述隋唐五代的文化思想及文学艺术,这也是高出其他同类著作的地方。
《唐律疏议》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承前启后,影响深远,不仅是研究唐史必须稽考的文献,而且国际上从事法制史研究的学者,还把它与《罗马法》相提并论,从而成为国际性的史学研究课题。杨廷福研究唐史多年,颇多创获,所撰《唐律初探》②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史论结合地进行实事求是研究的一大成果。书中所论,既有对旧问题的重新研究,也有对新课题的独到探索。如历来认为《唐律疏议》是对高宗永徽四年修撰的《永徽律》的律疏,可日本学者先是提出怀疑和否定的论断,后又进一步考定为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新颁行的《开元律》的律疏,“此说曾轰动了国际的历史学界”,而中国学者也颇“附和之”,“似乎已成为‘定论’了”。于是,杨廷福在本书《〈唐律疏议〉制作年代考》一章中,先详细罗列日本学者的论据论点及考证经过,尔后征引大量史料,进行细密的考证,对其作了一一驳正,仍“考定其为《永徽律疏》”,令人信服。另外对唐律反映的阶级关系和对法律产生于皇权、司法隶属于行政、法律与伦理结合、礼治与法治互为表里,家族法并入法律体系、司法官责任制度等唐朝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所作的深入探讨上,以及在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对唐朝法的阶级性与法的社会性所作的阐述上,都包含着新的见解。《唐律初探》是对唐律深入研究的结果,为唐代法制史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谷霁光对古代史的研究是多方面的,既有对史事的探索,也有对制度的考释,主要反映在《史林漫拾》这部论文集中①。其中又以隋唐兵制的研究最为突出。他早年即撰有《唐折冲府考校补》一书,用当时所能见到的墓志等石刻资料校补前人考证折冲府之未备,并附以总结性的“折冲府志略”,受到好评。而《府兵制度考释》,是以三十年的功夫研究北朝隋唐府兵制的重大成果,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府兵制的由来、演变、发展及其衰落的历史。“这是一本好书,不仅材料丰富,而且分析细致深入,处处有新义”②。如对府兵制的渊源问题、初期府兵的军备给养问题的看法,要比陈寅恪的意见更全面。对唐朝府兵制演变的勾画也十分清晰,太宗贞观十年以后进入全盛时期,高宗、武则天以后趋于破坏,到玄宗开元元年为第一阶段,天宝八年前为第二阶段,此后名存实亡达三十年而退出历史舞台,这对进一步研究唐朝兵制是很有帮助的。对兵农合一、折冲府数目、折冲府与地方行政的关系、府兵制是不是唯一的兵制和府兵是不是唯一的禁军,唐朝府兵制对宋朝兵制的影响等问题所作的探讨,也都有明确而独到的见解。另外,“书中对府兵制度提出了一些可供讨论的新问题”,如军府上面冠以地名,本来是很细小的问题,可是从它的演变中却能窥见到,那原是防守冲要的驻屯军队,逐渐变成了随时能够调遣的常备军,又进而构成为经常性的封建军事学校。这对进一步研究隋唐兵制,既是新的启示,也是新的问题。韩国磐的隋唐史研究范围很广①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②杨廷福:《唐律初探·引言》,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①谷霁光:《史林漫拾》,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