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商税见于记载者,城郭有赁房税、地基钱,商旅往来,诸路各有关税。大定二十年(1180)正月,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大定间,中都(今北京)税使司岁获钱4440余贯,承安元年增至214579贯。此外,金代也有各种苛捐杂税,如铺马、军需、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烦琐,不可殚述。特别是在统治者大兴土木和发动战争时,横征暴敛,尤为残酷。海陵大修中都、汴京(今河南开封)等处宫室时,凡所需颜色、胶漆、金翠、珠玉、布麻、铜、铁各种材料,尽取之于人民。海陵为对南宋发动战争,中都和四方所造军器材用,都赋于民。箭翎一尺贵到千钱,村落间往往是椎牛以供筋革,至于乌鹊狗彘,没有不被其害的。而且海陵时,“为一切之赋,有菜园、房税、养马钱”④,章宗时虽一度减轻赋税,但章宗因军需所费甚大,拟依黄河夫钱之例,征收军需钱。宣宗时有“桑皮④《金史》卷3《太宗纪》。
故纸钱”。《金史·食货志·序》记载,金朝末年,“括粟、阑籴,一切掊克之政靡不为之。加赋数倍,预借数年,或欲得钞则预卖下年差科。高琪为相,议至榷油”。
金承中原旧制有和籴。和籴是朝廷向人民强制购粟的一种官买制度。熙宗皇统二年(1142)十月,命有司增价和籴于燕西、东京、河东、河北、山东、汴京等路。世宗大定二年,命完颜守道就山东、西路和籴,只许民间留户口岁食,余皆纳官,给其直。其后又屡次命令地方在秋熟以后广籴,其病百出,扰民害农。金人假借和籴之名强取于民的还有带籴、帖籴、借籴等名称,两年之间有的竟举行七八次,人民有米的尽被拘括,无米的也按户口多少拟定数目,勒令申纳。与此同时,强行抑配之弊也不断发生。宣宗贞祐三年(1215)八月,施行沿河遮籴法。其法规定:凡商人贩粟渡河,每石官籴其八,并不得私渡;凡军民客旅粟,不于官籴处粜,而私自贩渡的,杖一百。于是商旅裹足,米价踊贵,沧州(今属河北)等地一斗米直银十余两。至兴定元年(1217),人民已多因和籴而弃业。
役法金代役法包括职役、兵役、力役三项。
一、职役金代职役基本承宋旧制而来。金制:在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村社则随户之多少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社300户以上设主首4人,200户以上3人,50户以上2人,以下1人,以佐里正禁察非违。置壮丁,以佐主首,巡警盗贼。猛安谋克部的村寨,50户以上设寨使1人,所掌与主首相同。寺观设纲首。凡坊正、里正,以其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均出顾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当,人不得过百贯,役不得过一年。金在京府州县置坊正、里正、主首、壮丁,同宋的里正、户长、壮丁颇同。坊正、里正都由富家出钱雇募,而主首、壮丁也可能由雇募充任。
二、兵役金代女真族的军事组织是猛安谋克,平时生产,战时签壮者为兵,同时也以猛安谋克组织契丹、奚等族人。海陵为南攻宋,命户部尚书梁球、兵部尚书萧德温计女真、契丹、奚三部之众,不限丁数,悉签为兵,凡24万。金也签汉人为兵,至熙宗时已发展为常制,兵役在金时是人民的一种沉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