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宋史》卷455《毕岳传》;《备要》卷;《宋会要辑稿》选举8之25、刑法2之138。史弥远的倒行逆施,不仅遭到不少武将的反对,也受到许多正义文臣的抵制,南宋后期著名的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对史弥远唯金命是听的投降乞和政策深为不满,真德秀说:“金人欲多岁币之数,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臣(韩侂胄)之首,而吾亦曰可与;往来之称谓,犒军之金帛,根括归明流徙之民,皆承之唯谨,得无滋嫚我乎!”“时史弥远方以爵禄縻天下士”,企图以此改善自己的丑陋形象,真德秀愤慨地说:“吾徒须急引去,使庙堂知世亦有不肯为从官之人。遂力请去。”魏了翁在“收召诸贤”之列,“会史弥远入相专国事,了翁察其所为,力辞召命”。史弥远当宁宗病死,进行夺嗣政变,废皇子赵竑改立理宗并杀害赵竑,在理宗已经即位的情况下,许多人通过不同方式表示了不满。魏了翁对于“宁宗崩,理宗自宗室入即位,时势忽异”,更是“积忧成疾,三疏求闲”①。真德秀、魏了翁在奏章中对前皇子赵竑被害表示不满,因而于宝庆元年(1225)被以“谤讪”、“诬诋”而被落职闲居。
史弥远的谋士刘爚为其出谋划策,除了“收召诸贤”、“以爵禄縻天下士”外,就是提倡理学,他“言于丞相史弥远,请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又请以(朱)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朱)熹《四书集注》刊行之”,竭力把奸臣史弥远装饰成正人君子。史弥远因“推崇”理学有“功”,因而在元代理学信徒们修撰的《宋史》中,逃脱了被列入《奸臣传》的命运。而且称道奸臣史弥远的谋士“刘爚表章朱熹《四书》以备劝讲,卫道之功莫大焉”②。
南宋后期的理学名家们虽然对史弥远的为人不满,但还是赞成提倡理学,嘉定十三年(1220),在魏了翁等人的请求下,追谥北宋周敦颐为“元”,史称周元公;程颢为“纯”,史称程纯公;程颐为“正”,史称程正公;张载为“明”,史称张明公①。为理学走上思想统治地位奠定了基础。这次追谥非同寻常,赐谥号按规定主要是高级官员的专享礼遇,此四人都不符合赐谥的条件,这次赐谥是特殊的礼遇,大大提高了理学的地位。
宋理宗是由史弥远通过夺嗣政变扶立的,他深知不得人心,推崇理学也成了他改善形象,取悦士大夫的举措之一。宝庆三年下诏称朱熹的《四书集注》,“发挥圣贤蕴奥,有补治道”。并追封朱熹信国公,不久进封徽国公。绍定六年(1233)十月,史弥远死,理宗“亲政”,史弥远党羽郑清之在史弥远病危时,升任右丞相,知道史弥远擅权时期不得人心,十一月即诏改明年为端平元年,以示“更化”,对史弥远的帮凶,史称“甘为史弥远鹰犬,遗臭万年”的“三凶”李知孝、梁成大、莫泽②,以及“谄附”、“纳赂”史弥远的袁韶、陈晐、郑损等,纷纷贬逐。随后又重用真德秀、魏了翁等10①《宋史》卷437《真德秀传》、《魏了翁传》。
②《宋史》卷401《刘爚传》及《传论》。
①《宋史》卷427《道学传》作“赐谥曰元公”、纯公、明公、正公等,今诸书论及此数人,也常说赐谥为“纯公”等。按谥法无“公”字,公为尊称。史称此次赐谥是南宋理学家魏了翁奏请的,据《宋史·魏了翁传》称:“上疏乞与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赐爵定谥,如其请。”《鹤山先生大全集》卷44《合州建濂溪先生祠堂记》:“予奉使东川日,建为州(周)程三子易名,先帝(宁宗)下其奏奉常,周子曰元,二程子曰纯、曰正。”
②《宋史》卷422《李知孝传》及《传论》。
多位名士,并恢复前皇子赵竑的官爵,竭力改变郑清之是史弥远亲信爪牙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