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分明由于没有严明的奖惩制度,有功不能赏,有罪不能罚。出现违反法纪现象,互相推委。遇敌失守,“将帅则以资粮不足为词,有司复以供给无阙为解”,朝廷不追究是非曲直,漫不经心,置若罔闻。同时在军资供给方面,也极不合理。长期戍守边防的士兵,处在危难之地,服役劳苦,勇于杀敌,衣粮供给不足,常有冻馁之色;而不在边塞的关东士兵服役时间短暂,不耐劳苦,怯于作战,却衣粮供给丰厚,高于前者数倍,两者相比,差别悬殊。“事业未异,而给养有殊,人情之所不能甘也。”结果“怨生于不均”。这些都大大削弱了军队的士气。
陆贽认为:治理军队,必须要奖惩分明,“赏以存劝,罚以示惩”②,勉励有功的将士,严惩邪恶不法之徒。同时又主张根据士卒劳役的轻重,贡献的大小,所处安危的情况,制定衣粮供给的等级,合理分配给养,以避免“怨生于不均”,保证士卒之间的团结,提高军队的士气。
贮积军粮陆贽注重军事,尤其注重军粮的贮积、供给和运输。
德宗时,军粮的供应非常紧张,费用很大,运粮的人又很辛劳,千里运粮,长途跋涉,运米一斛抵达边军,运费钱需五六千。一年四季,持续不断,“倾财用而竭物力”,仍然满足不了供应的需要。陆贽向德宗指出:“屯兵守土以备寇。戎至而无粮,守必不固。”当时吐蕃侵扰边地,朔方、五原相继失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军粮,他认为造成这种状况是由于敛导无方、筹划不当。所以他建议采取“就军和籴之法以省运,制与人加倍之价①《陆宣公苑翰集》卷十六。
②《陆宣公翰苑集》卷十九。
以劝农”,对于有力无资、愿意住在边地的士卒,贷其种食、工具、耕牛,就可以使戍卒忘归,贫人乐徙。既可以有足够的军粮,又可以充实边防。“无屯田课责之劳,而储蓄自广;无征役践更之扰,而守备益严。”如果能付诸实施,可以说是长久之计。
陆贽又对于当时征调军粮不顾各地粮食的丰歉,不知各地谷价的贵贱,不能权衡轻重灵活变通,而一味地按照旧例从江淮运粮,深感筹划失当。如关辅一带谷贱伤农,宜加价籴谷,以劝农桑;江淮一带谷贵民困,宜减价粜米,以救凶灾。结果宜籴之处无钱,宜粜之处无米,而又“运彼所乏,益以所余”。乖于事理,浪费又很大。针对这种情况他提出了改革漕运的措施。在沿边各州连年丰收的情况下请减京东水运,收脚价于沿边州镇储蓄军粮,所得费用先在关中进入和籴。根据当时的价格计算,一年和籴之数,足当转运二年;一斗转运之资,足以和籴五斗。然后将所余之钱以供边镇和籴。这样可以“不劳人,不加赋税,不费官钱”。惟于漕运一事,稍权轻重所宜,于常用之内收其枉费之资,可以使成百万石粮食“坐实边鄙”;又可以劝课农桑,赈济穷困之人。一举而两得,筹划颇为精细。①①《陆宣公翰苑集》卷十八。
第五节“可为后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