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过去,转眼到了二哥回国的时候,父亲来信让我和他一起回家。我为此欣喜不已,因为印度的天空和阳光时刻都在无声地召唤我。当我跟司各特太太道别时,她拉着我的手,抹着眼泪。“这么快就要离开,”她说,“那你当初又为啥来我们家呢?”如今,伦敦城大概已经没有这户人家了,博士家的有些成员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还有的不知飘零到了何方,但是它会永远活在我心里。
一个冬日,我走在坦布里奇韦尔斯的街头,看见一个人站在路边,脚上没穿袜子,**的脚趾从破了洞的鞋子里伸出来,胸口也露在外面。也许这儿禁止乞讨,他没有吱声,只是抬头瞧着我的脸。我从兜里掏了一些钱给他,也许是给得太多了,我还没走出几步,他就追上来:“先生,你错给了我一枚金币。”他想把金币退给我。这样的事儿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我已经习以为常了。第一次来托基城的火车站时,有个脚夫帮我把行李从火车上搬下来,扛到出租车上。我钱包里没有零钱,于是在出租车启动的时候,给了他一两个半先令的银币。不一会儿,我看到他气喘吁吁地追赶我们,呼叫司机停车。我还以为他是不是觉得我是个愚蠢的外乡人,想多敲点竹杠。车停下了,他走过来说:“先生,你肯定是把半先令当成了便士给了我!”
在英格兰时,我不敢打包票没有被人骗过,但都是些小事,不值得往心里去。而且我越来越觉得,可信任之人,才懂得如何去信任别人。我只是个不知名的外国人,就算是买东西不付钱,也没人知道,而且再次光临那些伦敦的店铺时,店主们谁都不会怀疑我。
我待在英格兰的那段时间,被卷入了一场闹剧。我偶然认识了某个高级官员的遗孀,丈夫是英裔印度人。这位寡妇总是亲昵地叫我“茹比”。为了纪念亡夫,她请一位印度朋友用英文写了一首挽歌,这首歌写得好不好,用词贴切不贴切,我无意评说。让我倒霉的是,作者偏偏指明这首挽歌要用比哈格曲调来唱,于是有一天,这位寡妇找到我,求我用这个调子给她唱这首挽歌。我像一个顺从的傻瓜,一时心软,便答应了她的请求。看样子我是不二人选,能把比哈格曲调与滑稽的歌词融合在一起,完成这项荒唐的任务。寡妇听了印度人用印度的曲调为亡夫唱的挽歌,似乎被深深打动了。我心想这事儿就这么应付过去了吧,谁知一切还远远没有结束。
后来在社交聚会中,我经常与这位寡妇相遇。宴会过后,男女宾客都来到休息室里,这时她又求我唱那首比哈格调的歌谣,而其他人也想听听来自印度的曲风有多么独特,也纷纷附和她。接下来,她从口袋里掏出印有那首挽歌的谱子,我的耳朵立刻涨得通红,耳畔嗡嗡响,被逼无奈,我只好低着脑袋,声音发颤地开始唱歌。我很清楚,这首歌除了我之外,谁也听不出内容有多么凄婉,一曲终了,客人们强忍着笑声,齐声说“真是谢谢你”“太有趣啦”。虽然是冬天,我却出了一身汗。谁会想到,这位高级官员的离世,会给我造成如此沉重的打击!我跟他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在这之后,我住在司各特博士家,在伦敦大学学习,很久没见到那位寡妇。她住在城外,离伦敦比较远,但她经常写信来,邀请我去她家做客。出于对那首挽歌的恐惧,我始终没敢接受她的邀请。有一天,我接到她发来的紧急电报,当时我正在去学院的路上,回国的日子渐渐临近。我觉得既然就要走了,离开英格兰前应该再去见那位寡妇一面,所以就去了。
出了学校,我没有回家,直接到了火车站。那天的天气糟透了,雪也大,雾也浓,冷得刺骨。我要去的是这条线路的终点站,我可以安心地坐在车厢里,不用跟人打听什么时候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