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不准关起门来,不准有“自己的家”“自己的房间”。她们住的修女室总开着门。她们见面时,一个说:“愿祭台的最崇高的圣体受到歌颂和崇拜!”另一个就回答:“永远如此。”敲别人房门时也是同样仪式。手指刚刚碰一下门,就能听见屋里轻柔的声音急忙说出:“永远如此!”就像所有宗教仪式那样,这种仪式习以为常,也变成一种机械行为了。有时,未待对方说完“愿祭台的最崇高的圣体受到歌颂和崇拜”这句稍长的话,这边已经脱口说出:“永远如此!”
朝拜圣母会的修女,进屋的一个说“圣母经”,屋里的那个就说“雅哉圣宠”。这种问候的方式,的确够“雅哉圣宠”的。
每到整点,这所修院礼拜堂的钟要多敲三下。听到这种信号,院长、参事嬷嬷、发愿修女、杂务修女、初学生、备修生,全都中断自己所说、所做和所想的事,一齐说道,例如敲五点钟,就一齐说道:“五点钟,以及每时每刻,愿祭台的最崇高的圣体受到歌颂和崇拜!”如果敲八点钟,就说:“八点钟,以及每时每刻……”依此类推,随钟点不同而稍变。
这种礼俗旨在打断人的思路,随时将人的思想引向上帝。许多修会都有这种礼俗,只是套语各异。例如,在圣婴耶稣会,修者就说:“在此时,以及每时每刻,愿对耶稣的爱燃烧我们的心!”
五十年前,小皮克普斯的马尔丹·维尔加派系圣贝尔纳-本笃会修女,则以纯粹素歌的低沉声调唱圣歌,自始至终都以饱满的嗓音歌唱。凡是唱到弥撒经上有星号的地方,她们就停顿一下,低声念道:“耶稣——马利亚——约瑟夫。”在追思祭礼上,她们的声调极低,降到女声再也降不下去的音域,那效果的确悲惨感人。
小皮克普斯修院在主祭坛下面造了地下室,以便安葬本院的修女。然而“政府”,照她们的说法,不准许将棺木放在地下室。这样,她们死后还得离开修道院,为此又痛心又惊愕,认为这违反天理。
不过聊以**的是,她们死后可以在特定时间,埋葬在伏吉拉尔公墓的特定地点。那一角墓地原就属于这所修院的。
星期四同星期日一样,她们要做大弥撒、晚祷和全部日课。此外,她们还恪守所有小节日的规定。教会大量确定的那些小节日鲜为人知,从前在法国盛行,如今在西班牙和意大利仍盛行不衰。她们在礼拜堂的祈祷数不胜数。我们只要引用修女的一句天真的话,就能极好地说明她们祈祷的次数和时间。那位修女说:“备修生的祈祷多得吓人,初修生的祈祷多得吓坏人,发愿修女的祈祷多得吓死人。”
修道院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院长主持,参事嬷嬷都参加。修女依次跪在石地上,当众高声交代她在这周所犯的大小过失。参事嬷嬷听完一名修女的忏悔,便商议一下,再高声宣布给予的惩处。
稍微严重的过失才高声忏悔,此外,她们所犯的轻过,要行所谓服罪礼。行服罪礼,就是在做日课的时候,五体投地,匍匐在院长面前,直到她们只称为“我们的嬷嬷”的院长示意,在祷告席的木头上轻轻敲一下,那修女才能起来。为了极小的事也要行服罪礼,如打破一只玻璃杯,撕破一块面纱,该做日课时不觉迟到几秒钟,在礼拜堂里唱错了一个音,等等,就足以让人们行服罪礼。行服罪礼完全是自发的行为,是罪人——从词字源学上讲,此处用这个词正合适——自我审判、自我惩罚的。每逢节日和礼拜天,唱经台上四个乐谱架前,有四位唱经嬷嬷随着日课唱圣诗。有一天,一位嬷嬷唱圣诗时,本应以“看呀”起始,却大声唱出“1、7、5”三个音符,为了这一疏忽,她的服罪礼持续了整个一场日课。这引起全场大笑,因而过错尤为严重。
一位修女被召到接待室,即使是院长,也要放下面罩,我们还记得,只能露出一张嘴。
唯独院长能同外界打交道。其他人只能见见最近的家人,而且见面的机会很少。万一有人求见当初在社交中认识或喜欢的一位修女,那就必须经过一系列交涉。求见者若是个女子,那么有时还可能允许。修女前来,隔着窗板同来访者说话。只有母女或姊妹相见,窗板才打开。自不待言,男人求见一概拒绝。
这就是圣伯努瓦定下的教规,由马尔丹·维尔加改得更加严厉。
这里的修女了无乐趣,脸色也不像其他修会的姑娘那样红润鲜艳。她们脸色苍白,神态沉肃。从一八二五年至一八三○年,有三名修女疯了。
[1] 圣贝尔纳会,是12世纪由圣贝尔纳(1091—1153)在法国北部小镇克莱尔伏创建的。
[2] 圣伯努瓦于6世纪创建本笃会。1098年在锡托创建的修道院信奉圣伯努瓦的教条。
[3] 萨拉曼卡和阿尔卡拉萨是西班牙城市。圣贝尔纳-本笃修女会是雨果杜撰的,并不存在。
[4] 原文中从“听到基督的声音”始,以下各分句,大多有同样意思的拉丁文,只有“未经特殊准许”,原作法文译文不够准确,应为“未经院长特殊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