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句话中数次出现“草”“长好了”,看起来好像有点“啰唆”,这是作者在有意使用反复的手法增强语气,让平凡野草突显出特别之处。“阿格长好了”“灰背青长好了”,读来颇富节奏感。作者专门先写出“阿格”和“灰背青”的名称,然后再解释其含义,让人读完之后恍然大悟,深感“小小野草也有如此门道”。
4 动作白描
宰杀牲口是比较复杂的活计,但蒙古族人杀羊却是“神速”。作者描写这一过程时语言极尽简练朴素,仅仅一“掐”、一“剖”就完成了,没有补充渲染细节。怎样“掐断羊的主动脉”、怎样“开膛剥皮”、羊死时是什么样、剥下来的羊皮是什么样、血是怎样存在羊腹内不流出……这些都有意略过了,整段文字的风格就和草地一样,“干干净净”,充分体现出蒙古族人杀羊技巧的利落娴熟。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蹋了,是罪过。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现在也有一点佐料,酱油、韭菜花之类。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极爱喝酒,而且几乎每饮必醉。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骆驼见了柳,蒙古人见了酒”,意思就走不动了——骆驼爱吃柳条。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话。偶读一本宋人笔记,见有“骆驼见柳,蒙古见酒”之说,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已经流传几百年了。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不会是白酒——蒸馏酒。白酒是元朝的时候才从阿拉伯传进来的。5
5 引经据典
作者引用宋代古书中出现过的“骆驼见了柳,蒙古族人见了酒”的谚语,来表现蒙古族人对酒的喜爱,形容他们喝酒就像骆驼吃柳条一样,是出于天性的需要;与此同时还表明,喝酒的确是蒙古族人代代相传的历史习惯,并不是外地人对他们的刻板印象。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羊贝子”,即煮全羊。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据说蒙古人吃只煮三十分钟,因为我们是汉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钟。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个大铜盘里。羊头已经切下来,但仍放在脖子后面的腔子上,上桌后再搬走。吃羊贝子有规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两条脖子后面的肉(相当于北京人所说的“上脑”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后其他客人才动刀,各自选取自己爱吃的部位。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6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即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6 细节表现
在烹饪常识中,肉食烹制的时间长,肉质则“老”,即发干、难以咀嚼;相反,时间短则吃起来软韧多汁。作者写这道煮羊肉的“嫩”,不直接从口感入手写它如何柔软易嚼,而是从视觉入手写它半生不熟的状态。“滋”这个字用得极妙,把血水的动态十分形象地描画出来,表现出了羊肉“看得见”的嫩。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尔有两位书记到北京东来顺吃涮羊肉,两个人要了十四盘肉,服务员问:“你们吃得完吗?”一个书记说:“前几天我们在呼伦贝尔,五个人吃了一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