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但凡有过与一个真实孩子相处的经历(或自己曾经就是个孩子),你都会发现这个剧本太荒唐,那么你又为何要使用这种(或其他)惩罚手段呢?以为暂停是一种可行的训育手段,因为它给孩子时间反思自己行为,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建立在一个愚蠢荒谬且不切实际的前提之上。更为普遍的是,惩罚不会让孩子将焦点放在自己的行为上,更不会质疑自己为何会这样做、或本来应该怎样做。相反,惩罚只会让孩子想着家长是如何刻薄,或许还会让他们策划该如何报复(告状的那个孩子)。
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更可能把焦点放在惩罚本身:惩罚如何不公平以及下次如何逃避惩罚。惩罚孩子的行为——加上“今后再惹我不高兴就再罚你”的威胁——的确算得上是一个增强孩子逃脱能力的完美手段。对孩子说:“我不想再看到你这样做。”孩子就会暗想:“好!下次绝不会被你捉到。”这也成为孩子撒谎的强烈诱因。(相反,不受罚的孩子就不会那么害怕坦承自己的所作所为。)可善于施罚的家长在面对孩子传统意义上的不诚实行为时——“不是我干的!它本来就坏掉了!”并不会质疑惩罚手段本身,而是继续对孩子施以惩罚——这一次是因为撒谎。
● 惩罚让孩子更加自我中心。后果一词被时时提及,不仅作 为惩罚的委婉说法,同时也作为惩罚的辩护词——“孩子需要知道他们的行为会带来后果的。”但是对谁而言的后果?所有惩罚手段给出的答案都是:你自己。一个孩子在打破规则或冒犯大人后,其注意力会被牢牢锁定在自己会如何受到影响上,也就是说,如果被捉到,自己将面对什么后果。
换句话说,惩罚会导致孩子问:“他们(手中握有权力的大人)想让我做什么?如果我不做,会承受什么后果?”请注意,这个问题是一个镜像,在家庭或学校里都会出现,当孩子被承诺做得好就会获得奖励时,他们会问:“他们想让我做什么?如果我做了,我会得到什么?”这两个问题都完全关乎自我利益,与我们希望孩子提出的问题不符——例如“我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难怪两位研究人员在发现惩罚会干扰孩子道德发展之后又得出结论,惩罚会“引导孩子将注意力放在行为的主体上,即孩子自己。”我们越依赖惩罚性后果,包括暂停——或奖励,包括表扬——孩子就越不关心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反而越有可能做成本效益分析,即在被抓住和被惩罚的风险与随心所欲做某事的快乐之间作衡量。)
这些反应——计算风险值、盘算如何不被抓到、撒谎为自保——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是有道理的,它们完全合理,但不道德,因为惩罚——所有的惩罚手段——从本质上都会阻碍道德性思维。因此,当奉行传统养育模式的家长坚称孩子将在“真实的世界里”面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时,合理的反应是问:在那个真实世界里,哪种成年人仅在即将付出代价(被抓到)时才不敢实施非道德行为的?我们的答案只能是:那种我们最不希望孩子成为的成年人。
* * *
我提供的论述很大程度上说是从实用角度出发。无论从任何有意义的角度去衡量,惩罚的效果都不怎么样,期待通过更多的惩罚(或其他类型的惩罚)扭转局面并不现实。但面对有些家长坚称解释、讲道理、共情等手段均影响有限,因此我们需要对孩子“张牙舞爪”,并且施加后果以“引起他们的注意”,我们又该如何反应?
首先,请注意这种声称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上,即如果没有某种附加的胁迫性强制措施,孩子就会忽视这世界上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人。这很难站住脚。诚然,孩子有时会忽视我们告诉他们的某些具体的事,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在让他们吃晚饭或打扫房间时,他们会显示出高超的选择性听取本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察觉到我们的话语和行为,相反,即使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家长——或许我该说尤其是最温柔的家长——所说的话,也足以对孩子产生巨大的影响,就因为说话人的身份。
不过,还有人会说威胁和惩罚是在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引起孩子的注意吧?是的,可以,但这种方式会适得其反。惩罚的确令人无法忽视,也恰是这些不可忽视的特点确保它没有任何好处;此时引起孩子注意的是痛苦,而且制造该痛苦的正是他们所依赖的人;这种情况下是不太可能产生我们大多数人想要的结果的。
有些家长美化施用惩罚,坚称这是由于自己真爱且深爱孩子。当然这是千真万确的。但这给孩子造成了深度的困扰,他们很难想通为什么明明关爱自己的人竟然还会时而让自己感到痛苦,这会造成一种扭曲的观念:引起别人痛苦就是表达爱的一部分;这种想法会伴随孩子的一生。要不然就是教会了孩子:爱是必需附加条件的,只有对方对自己言听计从才会延续下去,否则就终止了。
另一种美化理论是:只要理由正当并向孩子作出解释,惩罚便不具破坏性。真相却是:解释不能将惩罚的负面效果降至最低,惩罚却可以将解释的正面效果降至最低。假设你试图向孩子解释原因并试图帮助孩子将焦点放在其行为如何对他人产生影响上,你说:“安妮,你抢走了杰弗里的乐高玩具,这让他感到难过,因为他就不能玩了。”但如果你又习惯性地对她的冒犯行为施以惩罚,又会怎样呢?你的解释所产生的正面意义将会被一扫而空。如果安妮从以往的经验判断出你将会把她赶到暂停的板凳上,或做出其他让她难受的事,她不会留神杰弗里的,她只会担心会有什么不快发生到自己头上——这种对惩罚可能性的焦虑越多,她就越不可能学到有意义的道德经验。
如果将本章内容与第二章结合起来,一个更宏观的模式就呈现出来了。前面描述的基于有条件养育的“实施手段”方式,事实上都存在于一个图谱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