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提出散文美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描写叙述的美,写景、状物、述事、传递信息、传播知识等,求的是准确、干净。第二层是情境之美,即要写出感觉、感情、美感。第三层是哲理之美,即要写出新的思想。这种美在文学作品中有,在许多政论、哲学和科学论文甚至讲话中都可找到。只要有新的思想,就有美的魅力(当然,兼有其他的美更好)。我们平时看报纸、读社论、听讲话,大部分时候留下的印象不深,就是因为这些文章讲话只到了传递信息、决定、指示这一层,还没有给人以新思想。而一篇文章或一篇讲话中有了新思想的火花,便如闪电划过夜空,你会有永久的记忆。
比如“**”十年我们已经习惯了一切按最高指示办,报上文章无不重复着这样的话。但突然1978年5月,《光明日报》冒出一篇文章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提出一个很有震撼力的新思想,所以至今人们对这篇文章记忆犹新。再细想一些古文名篇所以能流传下来成为经典,除有艺术之美外,大都是因为它首先说出了一种前人没有说出的新思想。如“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如“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如“亲贤臣,远小人”等,这些哲理名言都让人常读常新,而这些文章也得以代代流传。
可以说裹藏在文章中的思想,是这些文章在人们头脑里代代繁殖的种子。当然,光有种子的颗粒还不行,还得有茂盛的枝干花叶,所以文章还得有文采,还得有前两个层次的衬托。作为文学作品,如果三个层次都达到了便是不朽好文。比如《岳阳楼记》,有洞庭湖景色的描写之美,有作者由此引发的情感之美,而最后又推出作者独自悟出的思想:“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达到了一种哲理之美。这篇文章所以能流传千古,气贯百代,老实说,主要是因为这句话,这一个新思想。
人们或许会问,社会上每天文章千千万,哪能篇篇都有新思想?是的,许多文章只是完成着传递信息、传播知识、讲述故事的任务,作为一般人,这就够了。但作为作家、思想者,这却不够,他必须使自己的文章有新思想,要挖出别人没有表述过的思想。对这种新思想的追求就像铸炼新词新句一样,务求个性,务求最新,“语不惊人死不休”,篇无新意不出手。因为你是“专门家”,弄文章的“专家”,当然就与其他人的文章不同。就像跑步,一般人快点慢点都无所谓。而运动员则不同,他必须跑出比别人快的成绩,因为他是专门干这个的。如果百米纪录是十秒,所有跑十秒零几的人都不算数,都不会被人记住,唯有跑到九秒几的人才会被人记住。这零点一二秒才是运动员生命的意义。同理,文章中的新思想才是作家生命的增长点。
历史老人将首先选择那些有新思想、有新鲜艺术感的文章传之后代,并根据其思想和艺术水平的程度决定它存留的时间。
用文学来翻译政治
时值建党九十周年,散文集《红色经典》再版,编辑约谈一点创作体会。
我一直认为文章写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为思想而写,为美而写。文章最后作用于读者的或是思想的启发,或是美的享受,可以此多彼少,当然两者俱佳更好。文章的题材可以是多样的,有的便于表现美感,如山水;有的便于表达思想,如政治。但政治天生枯燥、抽象,离普通人太远。其中虽含有许多大事、大情、大理,却不与人“亲和”,难免敬而远之。怎样既取其思想之大,又能生美感,让人愉快地接受呢?就得把政治翻译为文学——发扬其思想,强化其美感。文学是艺术,如同绘画、音乐一样,专门给人美的享受,但它又不像绘画、音乐那样是纯形式艺术,它有内容,有灵魂,内容美加形式美有更强的震撼力。
写政治题材的文章,不怕缺思想,因为那些经典的思想早已存在,它比作家自己苦想出来的不知要高出多少。怕的是翻译不好,转换不出文学的美感。而一般读者首先是为了审美而阅读,如果只是为了思想,宁可去看政治或学术读物。这种翻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主要体会如下。
一、选择适合的典型
用文学翻译政治就是借政治人物、事件的光芒来照亮文学领地,照亮读者的心。文学是典型艺术,红色经典虽然足够宏大,但并不是所有的政治素材都能入文学,它还要符合文学的典型性。选材时我力求找到每一个人物或事件的最亮之点。如写毛泽东就选他延安时期最实事求是的那一段(《这思考的窑洞》),写周恩来就写他最感人的无私的品德(《大无大有周恩来》),写瞿秋白就写他坦诚的人格(《觅渡,觅渡,渡何处?》),还有选取西柏坡等这些能代表历史转折的关节点。而对人物又选其命运中矛盾冲突最尖锐的那一刻,而这多是悲剧的一瞬,却最易看到其生命的价值。如庐山会议上的彭德怀,“文革”中在江西被管制劳动的邓小平。历史又从来是现实的镜子,典型性就是针对性,这些已往的红色经典移入文学作品要能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为实践所证明其正确;二是针对现在的问题仍有批判、指导、启发作用;三是为读者心中所想所思,有受众。我严格遵守这三个条件,这也是为什么作品一发表就反响较大,以后又被连连转载和再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