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
本文是一篇简明扼要地揭示潜意识的含义及其在精神分析中的地位和意义的论文。它不仅阐明了意识与潜意识、前意识与潜意识的含义和关系,而且着重论述了潜意识这一术语除在纯粹描述意义上使用之外,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动力特性的潜伏的观念。本文在批驳了两种相反的意见之后,得出了两点结论:(1)潜意识是一种正常的、不可避免的阶段;(2)每一种心理活动一开始都是潜意识的。该文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精神分析中所使用的这一基本概念的内涵及其意义。
我希望能用少量的语言尽可能清楚地阐明“潜意识”(unconscious)这一术语在精神分析中的意义,并且此意义仅限于精神分析领域。
一个概念或者其他心理成分(psychicalelement)现在显现在我的意识中,或许过一会儿就可能消失,再过一段时间又可能重新出现。我们由此可以说,它们在记忆中并没有改变,其再度出现并非我们感官重新感觉的结果。关于这一事实,我们习惯于如此解释:尽管潜伏于意识中,概念是间歇地呈现于我们脑海里的。至于,它如此运作时采取了何种形式,我们尚无法猜测。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准备遭遇哲学上的反对,即认为潜伏的概念并非心理学的对象,而是物理学的属地,是物理学对同一心理现象(即上述的概念)重现的研究。但是我们可以回答说,这是一种远远超越了纯心理学之范围的理论,这只是简单地以未经证明的假定来断言“意识”(conscious)与“心理”是同一个术语。否认心理学有权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本学科最普通的事实,比如说记忆,这样做显然是错误的。
现在让我们来界定“意识”这一概念:它出现在我们的意识中,我们能觉察到,这是“意识”这一术语的唯一含义。至于潜伏的构念,假如我们有诸多理由设定它们在心理中存在,就如同在记忆中那样,那么就用“潜意识”来表示它。
所以,一个潜意识的概念是我们无法觉察到的。但是,考虑到其他的证据和迹象,我们无论如何也应准备承认它的存在。
如果除了记忆的事实或与潜意识相关的联想之外,没有其他经验能使我们做出判断,我们的工作就只能是毫无趣味的描述或分类罢了。然而,众所周知的“催眠后暗示”(“post—hypnoticsuggestion”)实验使我们认识到坚持区分意识与潜意识的重要性,这似乎增加了其价值。
在这个实验中,正如伯恩海姆(Bernheim)所进行的那样,把一个人引入催眠状态,然后再把他唤醒。当他处于催眠状态,医生要求他在醒后某固定的时候,比如半小时后,要完成一个确定的动作。他醒来后,虽看上去意识健全,处于正常状态,他已记不起催眠时的事情,然而在预定的时刻,他头脑中会突然产生做这样那样事情的冲动,然后意识清醒地行动起来,尽管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对于这种现象看来难以做出其他解释,只能说此时这个人心理中的指令是处于潜伏的状态,或者说是潜意识状态,直到给定的时候到来时才进入意识中。但它也并非整个地进入意识:只有要实施这一行动的概念。与这一概念相关的所有其他观念,即指令、医生的影响和对催眠状态的回忆,仍处于潜意识状态。
但我们还可以从这一实验中了解到更多的东西。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从纯粹性的描述转到了动态性的分析。在催眠中指令行动的观念不仅在某一时刻成为一种意识的对象,并且这一事实更为突出的一面便是观念变得具有主动性:意识一觉察到它的出现,它就会迅速转换为行动。这种行动的实际刺激就是医生的指令,不难确认,医生命令的观念也会变得更主动。然而这种观念不会像它的结果(即行动观念)一样,暴露于意识中,它仍是潜意识的。所以它既具有主动性,同时又是潜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