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
本文是弗洛伊德关于潜意识的一篇重要论文,也是他论述心理学基本理论方面的代表性文章之一。主要包括:(1)对潜意识的概念的辩护。他认为提出“潜意识”的假说是必要的和合理的。(2)“潜意识”的各种不同含义。依据地形学的观点既界定了潜意识的内涵,又阐析了潜意识与前意识、意识之间的关系。(3)潜意识情绪。弗洛伊德指出了潜意识情绪、感情、情感的存在及其重要性。(4)地形学与压抑的动力,用地形学、动力学、经济学的方法对某种心理活动做了心理玄学的描述。(5)潜意识独有的特性。如相互不存在矛盾、原发性过程、无时间性、以心理现实代替外界现实等。(6)两种系统间的交流。阐述了Ucs.与Pcs.(或Cs.)系统之间交流的广泛性及其相互转化的过程和条件。(7)对潜意识的评估。从对神经症的分析中具体揭示了潜意识与前意识的区别与联系,并指出了人的心理活动两条运作途径(即本能——潜意识——意识:外部——意识和前意识——潜意识)。可见,本文对理解精神分析学的理论支柱和心理地形学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由精神分析得知,压抑过程的实质不是取消或废弃本能的“观念性呈现”,而是迫使它不能进入意识。当此发生时,我们便说这种观念只能停留在“潜意识”(unconscious)中;但我们已有充分可信的证据证明,即使它是无意识的,却仍然在起作用,最终甚至会影响到意识。所有被压抑的东西肯定处于潜意识中,但我们现在还不能肯定,潜意识的全部内容是由被压抑的东西构成的。潜意识的范围要宽泛得多,被压抑的东西只是其中一部分。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对潜意识有个清晰的认识呢?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潜意识,仅仅是那些能经过变形和转化成意识的那部分。精神分析工作告诉我们这样一种转化是司空见惯的。为了使这种转化得以实现,被分析者必须克服一定的抵抗,就如同他早些日子为了把问题压抑到潜意识中,而采取的那种将问题从意识中排挤掉的方式一样。
一、对潜意识概念的辩护
不少持异议者对我们提出的人的心理世界中存在着一个潜意识系统的假设持反对意见,更不用说将这种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或目的了。面对这些,我们的回答是:关于潜意识的假设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因为我们拥有诸多证据证实它的存在。
说它是必要的,是由于目前有关意识的资料还极不完善,无论是健康者还是患者,他们的心理活动常常通过对其他活动的推测来加以解释,意识似乎难以承担此任。这些活动不仅包括健康者失误动作和梦,还包括心理疾病患者被称为心理症状(psychicalsymptom)或强迫观念的种种表现。我们某些最熟知的个人日常经验会导引我们突然产生某种令我们自身也感吃惊的观念,它从何而来,又如何成为这种观念,对此我们一无所知。还有一些心理活动会产生一些奇特的效果,令我们迷惑不解。所以,如果我们仍紧紧抱着原来的思路不放,以为我们心中任何一个独立的心理活动都能为意识觉察到,上述现象就无法解释了。如果我们坚持将它们归于意识的活动,意识活动便成为一种互不联系且毫无智慧之光的活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将推断出来的潜意识活动略加修改,它们很可能进入一种可被证明的联系之中。人们希望推导它们之意义的目的和动机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这可以使我们突破直接经验的局限。除此之外,我们还假定有一个潜意识王国存在着,这种假设看起来有助于我们建立起一种可导致极具成效的实际方法,此方法将帮助我们对意识活动的进程施加有益的影响。同时这又会成为证明潜意识存在的毋庸置疑的证据。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那种主张凡是内心发生的一切均可为意识觉察到的看法,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足为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