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讨论梦的移置作用之前,我不能不指出梦的形成中的一个明显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凝缩作用和移置共同起作用。在考察凝缩作用时,我们已经看到,具有某一共同成分某一联系点的两个梦念如何在显梦中被一个复合观念所替代的方式,其中一个相对明显的核心代表了它们的共同点,而不甚明显的次要细节则代表了它们的不同方面。如果在发生凝缩作用的同时还发生移置作用,那么所建构的就不是一个复合观念,而是一个“中介的共同实体”,它与两个不同元素都发生关系,就像平行四边形的两个分量产生一个合量一样。例如,在我的一个梦的内容中含有注射丙基(propyl)的问题。分析首先只是使我联想到一次无关紧要的经历构成梦的诱因,这次经历包含戊基(amyl)的作用。但我还不能肯定梦是在戊基和丙基之间发生混淆。然而,在这同一个梦的所有观念群中,还包括了我首次去慕尼黑的回忆。那次去慕尼黑,我对propylaea印象深刻。分析使我有理由设想,正是这第二组观念对第一组观念的影响,才造成了从戊基向丙基的移置作用。丙基构成了戊基与propylaea的中介观念,并通过同时发生的凝缩作用和移置作用而作为一种妥协进入显梦之中。
对于发现梦的工作的这些令人迷惑的努力,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而言,更迫切需要加以研究的是移置作用过程,而不是凝缩作用过程。
六
我们很难从显梦中发现或认出梦念,主要就是移置作用造成的,除非我们能够理解梦念发生化装的原因是什么。但梦念还要经受另一种较温和的转换,它使我们发现梦的工作方面的一个易于理解的新的成就。我们通过分析最初发现的梦念,往往以其不同寻常的表达方式使我们感到惊奇。它们不是以通常的思维语言形式表现,而是相反地以明喻、暗喻或类似诗歌语言的形象加以象征表现。对于梦念表现方式的限制条件,我们不难做出说明。梦的显意大多以图画式的情景来表现,因而梦念首先必须经历相应的改变以适合这种表现方式。如果我们想象用一些列图画形式来表达一篇政治性社论或法庭辩护词,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梦的工作因适应在显梦中的表现力考虑而做出的种种改变了。
梦念的精神材料通常都包含对印象经验的回忆——这种经验往往都回溯到童年早期——并以视觉形象表现出来。梦念的这一部分只要有可能,就会对显梦的形式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它就像是结晶作用的核心,吸引着梦念材料并影响其分布。梦境无非就是这类印象深刻的经验的某种变化形式的复现,并因插入各种成分而复杂化。相反,真实情境很难以原来面貌直接呈现于梦中。
然而,梦的内容并非完全由各种情境构成,它也含有视觉映象和言语的不连贯片断,甚至还含有未加改变的思维片断。因此,或许我们应该对梦的工作以某种为梦所必需的独特表现形式来复现梦念的种种方式,做出简要的说明。
分析表明,梦念是一种结构非常复杂的精神情结,其不同部分之间具有多种逻辑关系:它们代表突出的地位和背景、各种条件、枝节和例证、一系列证据和反论。每一思路都必然伴有其对立面,清醒思维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均在这种材料中有所表现。所有这些,要变成一个梦,则其精神材料就必须经历巨大的压缩作用,经历导致某种新形式的内部分化作用和移置作用,以及对其中最适合于梦境建构的那些部分的选择。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些材料的起源,那么这一过程就可以称为“回归作用”。但在回归这种转换过程中,精神材料失去了原有的逻辑关系。梦的工作接受过来加以处理的,似乎只是梦念的实质性内容。恢复被梦的工作破坏了的这些关系,则是分析工作必须完成的任务之一。
较之与理智的语言表达,梦所能利用的表达方式可以说是贫乏的;但是,梦再现梦念中存在的逻辑关系亦非完全没有可能。相反,它往往能成功地以其自身结构的形式特征来代替这些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