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对这样一些无关紧要、而且很容易忘掉的小事明显偏爱,往往导致人们从总体上忽视梦对清醒生活的依赖,并很难找出例证来证明这种依赖关系。例如,惠登·卡尔金斯小姐(WhitonCalkins,1893,第315页)通过对自己和合作者的梦的统计研究发现,有11%的梦与清醒的生活没有明显联系。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12页以下)认为,如果我们肯花时间和精力去追根溯源,我们是能够解释每一梦中意象的形成原因的。他的这一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他说这是“一种非常费力而不讨好的事。因为,作为一种规律,这只能以从记忆的角落里翻找出一些完全无价值的心理事件而告终,或以把那些刚一发生就被埋葬于记忆之中毫无意义的过去再度回忆起来为结果”。我十分遗憾地看到这些很有眼光的作者使自己停止了脚步,让这条从开始就预兆不祥的路吓了回去,如果他们勇敢地走下去,他们会找到释梦之根本。
记忆在梦中的表现方式对任何记忆理论当然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它告诉我们“一切我们思想所拥有过的东西都不可能完全失去的”(肖尔茨[Scholz],1893,第59页);或如德鲍夫[1885,第115页]所说:“即使是最不重要的印象,也留下不可更改的痕迹,而这种痕迹不知何时就可能复活。”这也是我们从许多心理病理现象中得出的结论。我们后面还将提到一些关于梦的理论,它们会对由于白天记忆的部分遗忘而产生的梦的荒谬与混乱做出解释。只要我们把刚才所看到的梦中记忆所展示的非凡功效记在心里,我们就会深切感到这些理论所包含的矛盾。
我们或可将做梦现象完全还原为记忆现象,如我们可以假设,梦是某种再现活动,这种活动在夜间也照常工作,它本身即是自己的目的。这种说法与皮尔斯(Pilcz,1899)所做的论述相一致。根据这种理论,在梦发生的时间与其内容之间有一种可以观察到的固定联系——在熟睡的梦中所再现的是遥远过去的印象,而天明之前出现的印象是最近所发生的事。但这种理论有着内在的不可能性,因为这样梦就要处理那些需要记住的材料。斯图吕贝尔(1877,第18页)正确地指出,梦并不复制经验。这些理论只向前迈进了一步,在这整个环节中的第二步就省略了,或以改变了的形式出现,或被完全无关的东西代替了。梦只能复制一些支离破碎的内容,这是非常普遍的规律,任何理论、结论都只能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有时梦把一次经历完全复制出来,似乎可以让清醒时的记忆伸手可触。德鲍夫(1885,第239页以下)告诉我们他的一个大学同事做了一个梦,那个梦把他的一次交通事故经历的每个细节都复制出来,在那次事故中他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卡尔金斯(Calkins,1893)也提到过两个梦,其内容也简直是前一天发生事情的翻版。我自己也有过把儿童时的经历毫无改变地搬到梦中去的经历(参看第五章第二节)。
三、梦的刺激和来源
有句俗语说:“梦来自消化不良。”这可以帮助我们看到刺激和梦的来源的含义。在这些概念之后隐藏着一个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我们说梦是睡眠被打扰的结果。如果不是睡眠受到打扰,我们是不会做梦的,梦就是对打扰的一种反应。
关于刺激成为梦的来源的讨论占据了这类文献相当大一部分。显然,这个问题的产生一定是梦成为生物学研究主题之后的事。古代人认为梦是神所托,所以没有必要从刺激上去找原因。梦起源于神灵的意志,或来自半人半神的力量,它们的内容也是源于这些力量的目的和对它们的认识。科学随即面临这样的问题:使人们做梦的刺激总是相同的呢?还是有多种刺激呢?而这又涉及另一个问题,即对梦的诱因的解释是属于心理学范畴还是属于生理学范畴?许多权威人士同意打扰睡眠的原因——即梦的来源——可能有许多种,而且肉体上的刺激和精神上的刺激都同样可以导致梦的产生。但是在梦的产生过程中哪一种重要一些,人们更倾向于哪一种因素,则分歧很大。
如果把致梦的原因全部考虑进去,人们会发现共有四种来源,这些来源也可以用来对梦进行分门别类。它们是:(1)外部(客观的)感觉刺激;(2)内部(主观的)感觉刺激;(3)内部(器官的)躯体刺激;(4)纯心理刺激源。
(一)外部感觉刺激
哲学家斯图吕贝尔的那本关于梦的著作已给了我们多种启示。他的儿子小斯图吕贝尔[第1813~1814页;英译本(1912),第2卷,第160页]发表了一篇著名的关于他的一个病人的观察记录。这位病人患有全身体表感觉缺失病,并有几个高级感官陷于麻痹。如果这位病人剩下的几个感觉通道也对外部世界关闭,这个人就会休眠。当我们自己要睡觉时也尽量使我们自己处于类似这个病人的状态。我们关闭所有的感官通道,如闭上眼睛,尽量阻止外界对其他感官的刺激或刺激发生了变化。这时我们睡觉了,尽管有时我们并没能使所有的感官免受一切刺激。因为这样做是十分困难的或不可能的。一个相当强的刺激会使我们醒来,这一事实说明“即使在睡眠中我们的灵魂也和外部世界保持着联系”。而这种感觉刺激在我们睡眠中出现就可能成为梦的来源。
这种刺激有很多,包括睡眠状态必然伴随的或必须忍受的种种刺激,一直到偶然的唤醒刺激。唤醒刺激既可以终止睡眠,亦可以不影响睡眠。例如,强光可能免不了对眼睛有所刺激,噪音不想听也会听到,强烈的气味也会刺激我们的鼻黏膜,睡眠时无意的移动会使我们身体的某一部位露在外面受到冷空气的侵袭,我们翻身时会压住身体的某一部位,我们也可能被蚊虫叮咬,或许还有其他干扰会刺激我们的感官。一些细心的观察者收集了相当多的一些梦例,在这些例证中,有一种在清醒时注意到的刺激和梦的部分内容之间一种牵强的对应关系,这有可能把刺激看作梦的原因。
我将引用詹森(1855,第527页以下)的论述。他收集了相当多这类的梦,这些梦都可以把我引向客观的、带有一定偶然性的感觉刺激上来。
“隐约听到的每一个声音都可以引起相应的梦意象。一声响雷可以把我们送到激战的战场;公鸡的啼鸣可以成为梦中某人的惊叫声;门声嘎嘎可以引起梦见盗贼;夜间睡衣脱落,我们可能梦到赤身**在行走或落入水中;如果我们双腿相压,或把脚蹬到了床沿,我们会梦到如临深渊,或从悬崖落下;如果我们头从枕上滚下来,我们会梦见一块大石头悬在我们头上几乎把我们压在下面;**的积累可以导致****的梦,局部的疼痛会梦到受虐待、遭到攻击或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