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皮塔(1882,第192页)曾引用普法夫(Pfaff,1868,第9页)的话,它改动了大家所熟知的一句俗语:“告诉我你的梦,我就知道你的内心。”
梦的道德问题是希尔德布朗特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我从他的一个小册子中引用了不少东西,因为,在所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著述中,我感到它是形式上最完美、内容上最丰富的一本书。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54页]也写下过一条规律,即生活越纯洁,梦也就越纯净;生活越肮脏,梦也就越污秽。他坚信人的道德本性在梦中仍然持有。他写道:“而即使是最严重的运算错误,即使是对科学规律最浪漫的违反,或者最可笑的年代错置,也不会引起我们怀疑或使我们不安,但我们从来不会忽视好与坏、正与误、道德与罪恶的区别。无论白天在我们周围的事物在梦中有多少遗漏,康德的类别区分必要性的意识却如影随形,一刻也不离开我们,哪怕是在睡梦之中……但这仅可以被这一事实所解释,即在人的本性和道德观中最基本的那些东西是相当牢固地植根于人的思想,虽然想象、推理、记忆和其他功能在梦中都受影响,但它们却不受千变万化的变化所影响。”(同上书,第45页以下)
随着对这题目讨论的不断深入,这两种不同看法的作者们也开始显示出明显的观点转变或改变。那些主张人的道德人格在梦中不再发挥作用的作者,从严格的逻辑上来说应失去对不道德的梦的兴趣。他们可能会把任何探讨梦者应对梦负责的问题的努力都排除在外,也不会再去从自己梦中的邪恶去推导自己性格深处有邪恶的痕迹,也正如他们会信心十足地反对从梦的混乱无序推导现实生活中智力活动是没有意义的类似努力一样。而另一些认为“类别区分必要性”意识会延伸到梦中的人,也应理智地接受这一观点,即产生不道德的梦的责任也可能不是由他们本质的恶而引起的。我们为他们着想,希望他们不要做那些该受斥责的梦以动摇他们对自己人格道德的坚定信念。
不过,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那么确定他到底好到或坏到什么程度,也没有可以否认他从没做过一个不道德的梦。不论他们对梦的道德问题有何等的对立,两种作者都对梦的不道德问题做了来源的解释。但是,由于对这种来源应从心灵的功能上去寻找,还是从躯体原因对心灵的不良影响上去寻找,新的分歧又出现了。于是,事实的逻辑强制性又迫使这两种不同意见的支持者(即道德对梦的责任性与非责任性)又在承认梦的不道德性是有着特殊的精神源这一点上联合了起来。
那些认为人的道德观也同样存在于梦中的人也十分小心不断言人的道德完全对梦负责。例如,哈夫纳(1887,第250页)写道:“我们对梦不负责任,因为我们的思想和意志在梦中已被夺去了,它们是我们生活所拥有的真理与现实的唯一基础……正因为如此,梦的愿望就无所谓道德的与邪恶的。”不过他又接着写道,人应对他们罪恶的梦负一定责任,因为至少是他们间接地使这样的梦产生。他们有义务对心灵做一番道德的洗涤,这在睡前尤为必要。
希尔德布朗特[1875,第48页以下]在人的道德对梦的道德内容责任方面既反对又接受,他做了一个十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在考虑梦的不道德情况时,我们应体谅它们在表达时的那种戏剧化形式,即把思维的极其复杂的进程凝缩到一个非常短暂的时间,而且还要考虑到它们所进行的方式,他甚至承认,梦的观念成分变成如此混乱甚至失去意义。但是,他在考虑道德对梦中的罪恶、错事负责这一观点应受批判时,他承认他是相当犹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