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古代实际上是一个控制很强的皇权专制社会,组织非常严密。虽然过去交通不发达、信息不发达,可是控制很发达。从秦开始实行郡县制,除了郡县外,基层还有乡、亭、里三级,后世基本如此,只是名称上稍有异同。这是行政控制。
墨子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他的《尚同》理论主张底下臣民的一举一动,天子都得详细掌握,要“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如果按照这种的理论构建社会的话,那就是一个严密控制的特务社会。但是古代社会本身生产力比较低,这种逐层告密的统治成本过高,社会根本负担不起。
然而古代的民间社会是宗法制度,它与皇权专制同构。官本位实际上是“皇帝本位”,皇帝本位又是仿照家长制来的。 整个国家是皇权社会,皇帝说了算。家里则是父亲或族长说了算,这种宗法制度与皇权社会匹配,自然和谐。因此古有“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的说法。宗法网络与行政控制两者构成古代社会的强控制。在这样社会里除了宗法组织外,其他自生组织社团大多是不被允许的。
宋代的统治与后来的元明清相比是较为宽松的,产生了一些娱乐性组织和半宗教组织。《水浒传》中高俅到端王府送篦子一节中,写到端王相中了高俅的球技,要求高俅展示一下,高俅说:“小的是何等样人,敢与恩王下脚?”坚决推辞,端王说“齐云社,天下圆”,也就是说,在这个以踢球为主的社团“齐云社”里,大家都是平等的。当时,斗蛐蛐、放风筝、耍木偶等都是有组织的,也都有结社的记载。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对于民间自组织,特别对“焚表歃血结拜”是严厉打击的。对于洪门等帮会是抓住即杀的,特别是搜出“票布”(入会凭证)的。
总体而言,历朝历代的中国统治者,对于群体结社是非常警惕的。明清对于秘密结社是严厉禁止,坚决取缔的。
记者:中央集权控制强大,不容易出现自生组织。这些组织一旦出现,是不是意味着社会的控制力出了问题?
王学泰:人本身是群居动物,人由群体而组成社会是符合人性的诉求,这种自然而然产生的社会我称之为自生社会。有好的自生社会,必然就有不好的自生社会。
读中国历史可知,历来老百姓生活得非常苦,获得一口饭吃也不容易。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那时人口少,土地比较多,但人们生活还是很艰难的。在孟子设计的理想“仁政”社会中,如果实现了也不过“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一个理想社会也仅仅是可以吃饱饭,那么现实社会中老百姓活得怎么样?不言自明。当老百姓生活不下去,挣扎在生死边缘时,组织起来反抗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当然,也会产生诈骗、盗窃、抢劫等等一系列的现在看来是刑事犯罪,对于古代饥寒交迫的人却情有可原的事情。这些“犯罪”中,有组织的行为占了相当部分。当然也有为富不仁者,为了获取大利,搞有组织的犯罪也不少见。
记者: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可分配财富也不多。但是扫**了黄赌毒,更别提“黑帮”或者“黑社会”,这个奇迹是如何实现的?
王学泰:明清时期,县官以下,主要是民间自组织的宗法社会。到了民国,乡就有干部了,有的地方的保长、甲长半选、半任命的。解放后惩治历史反革命的《公安六条》中就把保长以上的职务都列为历史反革命了。
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五十年代的“一化三改”,对资本主义、个体农业、手工业全面改造。这个改造完成后,就没有私有生产资料了,也没有资本家了。社会上人们收入大体相去不远。收入上,无非干部26级制,工厂是8级工资制,其间差别不是很大了。
此时的社会是由各级政府组织起来的,基本上没有自生社会。城市小到街道办事处,农村小到生产队,行政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由不同级别的干部管理。群众组织、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都是靠国家组织起来的。其中工作人员全都有行政级别,人们回忆启功先生文章说,当他被任命为“文史馆馆长”时,有人对他说“您是部级干部了”。启老笑称自己是“不急干部”。文史馆是个一部级单位。前两天一个广州“足球协会”官员杨旭因做假球,事涉赌球,被警察带走,报道中特别强调他是处级干部。整个社会高度行政化了,从组织能力和控制力上来说,自古以来,没有像我们新中国成立之初这么强大的。
新中国建立后,也有类似“打黑行动”,主要是针对流氓组织的(大多在城市)。例如50年代的时候,北京东城区灯市口一带有个被称为“九鸟一凤”的集团。后来被打掉,那会儿的打击,也是运动式的。
1957年夏天,我在和平门师大附中上学,初中三年级。到西河沿的劝业场书店去买《唐宋名家词选》。晚上,突然闯进来警察,把前后门堵上了,我困在里头一个多小时,印象非常深。据说也是打击闹事、收保护费的流氓。用现在的话,也是一种“打黑行动”,实际上就是搜捕围剿流氓。文革初,红卫兵运动开启了自组织的风气,后来有些红卫兵组织演变为打砸抢的流氓集团。70年代初,北京也有许多关于流氓集团的传说,如说国内一些流氓头目在华山聚会等,大约在1975年左右,北京的“一打三反”运动破获了一些流氓集团,并集中判处了一些流氓头目与骨干。 可见,这种“打黑”那会儿也有。